作者: 张永琪 2007-06-06 09:22:19 来源: 汴梁晚报
建设部昨日发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7月1日后城市单位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将面临5万元的罚款;居民个人有这些行为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昨日 《汴梁晚报》)
城市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等现象,是影响城市卫生环境的重要因素,建设部通过立法的方式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有利于城市有效处理生活垃圾,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但如何实施才不至于使其流于形式,则是个关键环节。
要想做好落实工作,首要的条件是,要有一支十分负责的“垃圾罚款专业队伍”,违规行为一旦发生,立即就有专业人员在现场将其抓个正着,并及时秉公执法,使每一个违规者都无法“倒”到便宜。
处罚违规者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是个讲事实、重证据的耐心细致工作,依靠现有的城市环卫队伍不行,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他们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到了现场执法上,清理环境卫生的事情就会受到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一支“垃圾罚款专业队伍”,由他们用主要精力来施行违规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的罚款工作。
相关部门切不能打垃圾罚款的主意,将此视为开辟了一条创收渠道。否则,实施垃圾罚款的行为,就会成为一种变味儿的行为。
垃圾罚款怎么用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能否认真实行下去,也涉及用什么思维管理城市垃圾的问题。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借民之力,治民之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才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不仅如此,城市“垃圾罚款职业队伍”起步时若缺乏经费,或因其他原因中途经费难以为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还要舍得投入,让“垃圾罚款专业队伍”能够正常运转,这样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的危害程度大大降低,城市居民生活卫生环境改善的系数才会大大提高。
7月1日起城市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最高可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