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的名义(四)
2007-06-04


搜狐博客 > 涂猛: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秘书长  > 日志 2007-05-29 
 

    还记得区教授讲的“非营利组织管理”一课中有关“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的内容。意思是说非营利组织主要靠什么来吸引和稳定员工,是以“激励因素”(物质的)为主还是以“保健因素”(精神的)为主。他研究的结论是后者。这与我们在某些岁月里常听见或看到的“以精神奖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一语相一致。

    他讲得有道理。他所说的“保健因素”的核心其实是社会工作的所谓价值问题。他引用H.Goldstein的话:“价值被认为是社会工作定义的基础,它们同时被看作是它的唯一基础或不可缺少的基础之一。它们还被认为是社会工作技术的源泉,是对某些人进入某种职业的动机和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关系互动的特征、关系的解释。”H.Goldstein是从哲学的高度来解释价值的重要性。到了具体的精神层面、行为层面、意识和潜意识层面,有关价值的讲究就多了。这许多的解释和讲究可以白一点说,就是用“助人自助”的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行动。当然不能片面地去理解以“保健因素”为主,以“激励因素”为辅也是忽略不得的。现代的社会工作是一种职业,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既需要是一个“价值注满的个人(H.Goldstein语)”,也需要在从业当中寻求温饱并得以养家糊口的人。

    我认为区教授讲得有道理,也有一个实际的考虑,这就是非营利组织的成本包括薪酬来源于捐款和政府的资助。钱,还是要力争更多地花在受益人身上,并尽可能在保证服务品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和控制薪酬,不然,特别是运作型的机构,就难以获得社会的捐款和政府的资助。

    以上都是一些道理,对我们进行机构的治理很有指导意义。但这些道理在目前的现实中运用起来很不得心应手。这是因为我们在“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之间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或者说我们至今还没有启用“激励因素”的能力或曰实力。余下的只有了“保健因素”。而且,这样的“保健因素”且不说就其自身所需具备的要素而言,比如用“助人自助”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行动的人们就很是缺乏,对“激励因素”运用娴熟的非营利机构领导人也不多见等等,特别是当它在缺乏了“激励因素”的有力辅助后是如何的晃悠,是如何地影响了专业队伍的形成,影响了价值观的建立,影响了“保健因素”的正常作用。

    中国目前只有“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呼吁而没见行动。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几乎全部来自社会的捐赠。如何让“激励因素”象一点样子从而促使“保健因素”真正发挥作用,靠从捐款中扩大列支服务成本包括薪酬比例的选择将是极其愚蠢的,老百姓就不答应。政府能不能给予一定的资助?比如,根据你每年资助支出的规模按一定比例给一定的经费(行政性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不是好出路)?这也是一种政府购买。办法是有的,有许多现存的经验可以借鉴。

 

    以公益的名义(一)

    以公益的名义(二)  

    以公益的名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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