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公交”现象并非合肥市独有,哈尔滨就有市民把当地一些承包线路上的公交车称为“疯狂老鼠”,说坐上去让人心惊肉跳。许多大城市的公交车借政府优先发展公交的政策,无视交通法规,不仅相互超车,而且随意抢道并线,常常一辆公交车出站就挤占两三条车道,造成交通堵塞,威胁其他车辆安全,其霸道现象已成一景。
城市主要交通工具,为什么会变成对市民安全的一大威胁?驾驶员当然要负直接责任,但一味指责驾驶员也有失公道。
据报道,合肥市公交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奖惩措施全部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比如,线路安排时间过紧,完不成往返次数任务就罚款;节省1升油奖励驾驶员2元钱,超过了就扣钱;驾驶员入职先交纳1.5万元“押金”,而驾驶员的月收入不过1400元左右。创收压力下,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弱,拼命多拉快跑。
公交公司作为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它又不是一般的纯市场化企业,而是具有公益性质,应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以确保安全为生产经营的第一原则。摆不正其中关系,就可能为了创收而忽视安全,威胁市民的生命健康。合肥市的“野蛮公交”,曾一度使市民们谈车色变,担心孩子坐上公交车后能不能安全回家。
现在,不少城市实行了公交改革,承包线路、实行股份制等,这些做法减轻了财政负担,促进了行业内的竞争,提高了公交运营效率,但也带来了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放松安全管理的问题。去年10月1日发生在重庆市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挂靠承包”经营是惨祸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野蛮公交”危害甚大。公交改革如何做到把提高运营效率与确保行车安全、增加乘坐舒适度结合起来,是各地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4月26日早上,安徽省合肥市的一名高二女生在上学途中丧生于3路公交车轮下;4月19日,合肥市三里街公交车站处一位退休女教师不幸丧生于115路公交车轮下;4月8日晚,公交车901路进站时将一名女大学生撞死,同日凌晨,166路公交车将一名男子撞死。据交警部门统计,2007年1月至4月,合肥市公交车事故26起,造成10人死亡,45人受伤。公交司机开“野车”(违章)、“飞车”(超速)现象,已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不满。
十大乱象酿成十起事故 4个月内致死10人
4月26日不幸遭遇车祸丧生的女孩儿季某,是合肥市第八中学高二学生。事发的清晨她正在上学途中,不想那一天和父母说的一句“再见”竟成了诀别。
不仅是这个花季的女孩,4月尚未结束合肥已经有10起公交惨案,致10人命丧车轮。仅4月便酿成4起交通事故:18日凌晨,公交车违章掉头致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被撞死;18日傍晚,另一辆公交车在进站时又将一名女大学生撞死;19日,一名退休女教师命丧115路公交车下;26日,悲剧降临到了季某一家。
据了解,合肥公交目前有102条线路,2443台营运车辆,驾驶员5600多人;日均运送乘客160万余人次,节假日等高峰时期最高运送乘客204万人次。但维系着数百万市民安全的公交在行车中却频频违章,2007年已处理的公交车违法行为达5800余起,秩序严重混乱,被合肥市交警支队总结为“公交车十大乱象”:强行进入堵塞路口、强行驶入慢车道、在路口随意变道、侵占小型车道和右转车道、随意出站及上下乘客、违规停车、同路车同时停靠。在夜间,公交车辆占道停车现象严重,进场停放率低,尤其是马鞍山路等主次干道,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由于缺乏指挥调度,公交车辆加油(气)时间集中,等待加油(气)的公交车辆塞满道路,尤其是和平路、站前路等路段,人为导致道路堵塞。
2007年,交警部门共查处公交车各类违法行为5800余起,并进行了强有力的整治,但公交车违章行车现象并没有得到好转,反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已有定论的前9起事故中,公交车司机负全责任的6起,负同责的2起,负次责的只有1起。与2006年全年公交车安全事故致死8人相比,今年短短不足4个月内的事故数量、危害程度明显上升。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