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挑战社会和谐
2007-05-20

新华时评: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挑战社会和谐

严循东  2007年5月20日

行业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的迹象。更严重的是,它加深了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领域的社会矛盾,成为危害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建设和谐社会,当前最迫切的问题是什么?对学费、药价、房价以及上网费、电话费等热点问题稍加分析便不难得出答案——收入分配不公,首当其冲的因素是垄断。江苏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的一组行业收入分配数据为此提供了佐证。

江苏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行业集中于垄断程度较高的证券、烟草等行业,最低的是农业,差距近7倍。国有单位中,级别越高工资收入越高。此外,职工收入还与其所在企业的国有、外资成分多少密切相关,私营、集体联营单位工资水平最低。

这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社会现象,它表明,我们决心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很不成熟,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正遭遇着收入分配不公的挑战。

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并不在于收入差距本身的大小,而在于获得收入的机会是否均等。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信息表明,垄断程度高低,决定着我国当前职工收入的多少。这种分配格局并非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贡献大小分配收入的结果,而是源于行政力量主导下的社会资源分配。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业、企业不仅靠全民创造的社会财富起家、发展,而且在经营中借助行政力量不同程度地剥夺了他人参与竞争的机会。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社会和谐便无从谈起。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如今,4年多过去了,行业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的迹象。更严重的是,它加深了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领域的社会矛盾,成为危害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社会发展既要稳妥、安全,又要有竞争的活力,便不能指望彻底消除垄断经营,也不能要求社会收入分配绝对均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公众有权要求政府调节好收入分配,确保社会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所谓“合理有序”,就是要使收入分配建立在生产要素贡献大小的基础之上,当务之急是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的调节,避免借资源分配优势“吃饭”的行业收入过高,维护民众的收入心理相对平衡,确保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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