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又成禁区”,小商贩成“垃圾”?
2007-05-20

今后,北京市实行二、三级物业管理标准的高档小区将禁止小商贩入内,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也是北京政府首次将禁止小商贩入内纳入明文规定。此外,此类小区要设立专门的非机动车停车库,防止自行车丢失。(人民网引自《北京晨报》2007517日)

笔者十分理解北京市出台这个服务标准的良苦用心,无非是为了打造平安、高档小区,为小区居民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立意是没有错的。然而,高档小区有必要对“小商贩”畏之如虎、避之不及吗?难道高档小区真与小商贩也水火不容,就不能共存共荣吗?在笔者看来,至少有几种思维作祟:

其一,“偏见”思维。在一些政府部门眼里,小商贩始终与大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始终是城市形象的一个“牛皮癣”,始终是城市的一个毒瘤,总想让他们一夜之间全部消失。而对于一些所谓的“高层次”人群,很多人根本就看不起小商贩,认为他们赃、不守规矩,有的甚至认为他们手脚不干净,有“小偷”之嫌!

其二,“防堵”思维。将小商贩全部挡在小区之外,无疑会为小区的管理带来很大方便,减少工作量,对于卫生、治安防范等等来说,的确可以省很多事。现在许多部门在做某项服务工作时,总是考虑怎么“防堵”,一堵了事,皆大欢喜,而没有考虑怎么去“疏导”。我们不否认一些小商贩可能的“破坏卫生”和“小偷”之嫌,但是可以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必要实行“一刀切”。对于真正的“小偷”来说,难道他仅仅只会装扮“小商贩”吗?

其三,“精英”思维。因为是高档小区,那么住的人就都是高档人,当然要为他们提供高档服务,当然也要为他们创造一个“高品质”的环境。而处于“底层”的小商贩怎么能与高档人为伍呢?怎么能让这些“贱民”整天在“高档人”面前晃悠。因此,只有让他们消失,才能更好地让“高档人”省心、安心。为这些人服好务,让他们满足,应该是他们的天职,至于牺牲其他人的利益,根本算不了什么。

其实,小商贩不是天生的,它也是社会的一个产物,从某种程度来说,也说明了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北京崔英杰杀城管案应该足以引起我们的反思,难道非要制造一个又一个的“禁区”,制造一个又一个的冲突点,因为要生存,小商贩们还是不会放过任何机会的。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就不能多些包容,难道非要将“富人”与“穷人”彻底分开,才是理想的社会吗?

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道路已越修越宽、高楼是越修越豪华、绿化是越来越美,可是就业环境、生存机会却并没有什么增加,尤其对于那些生活困难、处于边缘的小商贩们,他们的生存空间一点点在压缩,越来越多的禁区,越来越让他们变成了“垃圾”。小商贩们小心翼翼地生活在这个社会,担心被抓,处处被防,他们成了被“抛弃”的一个群体。

小区将要变成禁区,原来一直以“小区”为生的“小商贩”们,又将去寻找下一个属于他们的空间,可是到底在哪里?最终能有个尽头吗?而失去了小商贩的“高档人”和政府部门,将还能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的底层吗,还能看到社会的“边缘”吗?还能看到社会的辛酸吗?

作为和谐社会,应该是包容的社会,特别是对于弱势群体,我们不能视为“垃圾”,要真正尊重他们、善待他们。

来源:新华网水之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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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明文规定"禁止小商贩进入小区"

  今后,实行二、三级物业管理标准的高档小区将禁止小商贩入内,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也是北京政府首次将“禁止小商贩入内”纳入明文规定。此外,此类小区要设立专门的非机动车停车库,防止自行车丢失。

  从昨天起至6月5日,北京市建委对《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二、三级)》面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据悉,物业服务标准的级别越高,服务水平也就相对提高。该标准颁布实施后,将作为指导性标准由各小区物业按照自身情况采纳实施,并非强制性要求。

  根据公示的内容,二、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公示24小时服务报修电话外,还要设立专门接待业主的固定场所,有专职客户服务人员,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报修服务48小时内100%回访,投诉4个工作日内100%回复;夜间有管理人员值班,处理突发紧急事件。

  据悉,这也是政府首次明文规定“禁止小商贩进入小区”。为了防止自行车被盗,还将设立非机动车库(棚),非机动车将凭证进出小区。夜间主出入口及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需配置通讯设备,收到报警信号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 小区公共保洁区域将每日清扫两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

  
权威追访

  选物业标准 业主说了算


  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此前公示的一级物业管理标准不同,二三级物业标准由于服务水平相对较高,今后将作为指导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选用二、三级物业时,如果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则由业主大会结合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和业主的消费能力做出决定;如果小区还处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则由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选定的物业管理标准,由购房者来选择。总之,选用什么标准的物业,最终还是业主说了算。

  收费是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选择了更为高级的二、三级物业管理,收费自然比普通物业服务高,但具体定在什么价位,将通过市场竞争来确定和完善,北京市建委将不统一定价。此外,具有强制性的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正在根据征集来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近期就将颁布实施。(王娟)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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