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新特区”新在哪里?
严循东 2007年5月17日
日前,湖北、湖南、辽宁、广西、四川、广东等地区正在同时发力争夺第三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轮“新特区热”似乎正在各地蔓延开来。
因为有别于1979年起陆续设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人们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俗称为“新特区”。
“我们已经提出申请,但还没有具体的计划。”某省一位官员向记者坦言,在申报的省市当中,虽然有些省份做了一些准备,但大多数省市还处在“观望期”, “先报名,后计划”的地方不在少数。
专家坦言,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激烈的竞争局面,其最大的吸引力便是以“试验”的名义向地方让渡了中央的部分职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目前,在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上,由于国家暂时没有相关办法出台,所以各地最近主要是自行组织力量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相关省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争先恐后地提出议案和提案,并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改革思路。其中,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地区有广西、辽宁、湖南和广州等地。
“新特区”,固名词义是“新”,人们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俗称为“新特区”。那么,“新特区”“新”在那里?媒体透露:新特区在经济区体制、监督服务体制、城市化体制以及管理体制、外贸体制、科技体制、投融资体制、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
广东:广州开发区升级为“新区”。 分析人士称,广州开发区一旦获批“新特区”,将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获得国家税收政策和资金项目的支持。
辽宁:沈北新区由“省级”升为“国家级”。 2006年12月,辽宁省经请示国家发改委同意,批准沈北新区为辽宁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目前,把这一头衔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报告也已经送达国家有关部门。几个月来,沈阳市委常委、沈北新区区委书记王世伟成了“空中飞人”,他奔波在沈阳、香港、上海、深圳等各大城市之间,四块沈北新区的区域位置宣传板也跟着他随机辗转各地。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期待“新政策”。 目前,广西方面正积极申请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据专家介绍,申请在经济区内建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非常重要,如果获得批准,将可以在土地流转、金融、港口保税、通关便利等方面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支持和进行先行先试改革的权力。
湖南:长株潭从“一体化”升级为“新特区”。 4月10日,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长株潭办”)。一位负责人正在与湖南省主要领导的秘书通电话,说立即要把一份关于“长株潭新区”的方案转呈省领导,再由省领导上交国家发改委。
两个“新特区”先行者的足迹。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6年4月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两年间,两地在经济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
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就是“新特区”,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的一场更深刻、更全面的改革。回顾我国30年改革开放走过的历程,从深圳特区,到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特区”一直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市场经济,对于当年闭塞的国度和僵化的体制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推动力。当历史走到今天,特区的政策普适化之后,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提出和设立,是把国家的发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的重要的步骤。“新特区”将成为我国下一阶段深化改革开放、探索新发展模式和新体制模式的重要途径。
“新特区”与老特区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首先是背景和目的不同。老特区是在当年计划经济背景下设立的、有着为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探索道路的目的;“新特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的背景下设立的,其目的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其次是任务和手段不同。老特区的任务主要是解决对外的改革开放问题,引进外资是发展的重要手段;“新特区”的任务是综合解决经济发展中的体制矛盾,制度创新是其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三是地域和模式不同。老特区的区位选择主要是着眼沿海地区的优先发展,形成可资借鉴的地区发展模式;“新特区”着眼点在于从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出发,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基于这种认识,“新特区”的政策资源,要远比老特区丰富。也就是说,中央为“新特区”设定的改革目标是全方位的,给予地方政府的放权也是全方位的。
“新特区”的政策资源的核心是体制创新。所有制的改革:进一步提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层次,形成自主创新的微观体制基础。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城乡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城乡一体化步伐。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培育要素市场,加快建立有利于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和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环境。社会事业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公共服务事业,健全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