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风度、见识与责任
2007-05-15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纪清

    在今年3月31日长城脚下的一次“环保公益日”宣传活动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遭遇沙尘天气,而这一幕被在场的记者抓拍下来,成为第二天的热门新闻,网上说这是大自然给环保局的报应。近日央视《对话》栏目把这张颇具戏剧性的照片带到现场,调侃起前来做客的嘉宾潘岳,问他冤不冤,潘岳坦然地说:“我觉得没有资格喊冤,不管哪一级官员都没有资格喊冤。”面对这张向全国观众展示其“丑陋的形象”的照片和记者的调侃,我觉得潘岳不仅表现出了一名政府官员应有的风度,而且也表现出了高人一筹的见识。

      潘岳没有因为媒体公布了自己的“不雅之照”而恼怒,反而对拍下这组照片的记者表示感谢,并要推荐为年度环境新闻奖;他也没有认为这是媒体故意找环保部门的难堪,而是进行反思,认为包括环保部门在内,面对沙尘暴多次侵袭北京城的事实,不管哪一个部门,不管哪一级官员都没有资格喊冤。环保的责任远远大于个人的光辉形象,这不但体现了一个政府官员对待舆论监督的正确态度,也反映其对公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的责任感。

      这张新闻照片的新闻点在于环保总局领导在一次环保公益活动现场遭遇到了沙尘的袭击,而作为一直为中国环境保护振臂高呼的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这张照片做如何反应,则是观众的另一个兴趣点,当然也是另外一个新闻点。媒体之所以对这样的照片感兴趣,不是为了猎奇,也不是为了拿官员来“开涮”,而是替公众表达了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以及对政府解决环境问题的期待,可以说新闻点实质上是民意的表达、情绪的宣泄。对于这种民意、情绪,积极引导可以产生积极的力量,从而引导民众站在政府的一边,共同推进环境问题的解决。潘岳在这件负面新闻中,敏锐地认识到了其所隐含的正面信息,看到了媒体在推进环保公众参与方面的价值功能。

      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媒体的监督是对政府行政权力的制约,是对政府履行职责的鞭策;媒体是民意表达的主要渠道,也是政府与公众沟通、获取支持力量的重要管道。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不可能只表达官方的声音,只注重官员的形象,而要表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

      眼下,建立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的呼声高涨,一些地方也在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媒体监督。政府与媒体的“天然对抗”变为“良性互动”,需要政府官员的肚量、见识与责任。政府官员要经得起批评,谦虚接受媒体的监督,即使不那么善意的批评,也应该宽容一点。在现实中,一些政府官员认为自己的话是金科玉律,自己的形象要光辉灿烂,一看到媒体批评曝光,就雷霆震怒,甚至动用行政权力打击报复。

      一个有责任的官员、一个有责任的政府是不怕媒体“揭短露丑”的,否则,就可能像鲁迅所讽刺的那样,“红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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