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当商标,“清华北大”满天飞
严循东 2007年5月10日
5月8日《北京晨报》刊载了新闻:以“清华”名义注册的公司多达上万家。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多所高校已经成立了标识管理办公室,“北大”、“清华”已被注册为商标。
名校标识为何如此吃香?其现象的背后折射了三种不成熟心态。
一是一些企业以为在企业名称中用上了“清华”、“北大”等的字样就可以一步登天,傍着金字招牌好吃饭。
二是社会公众的想当然心态,以北大为例,北大与北大某某公司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以北大来冠名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不见得比其它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过硬,但公众的思维却未必拐得过这个弯。
三是高校的逐利冲动,试想,如果校办企业从来就不曾存在,或者高校从来不曾向企业融资试图获利,还会有人误以为北大某某公司与北大存在着某种联系,是北大的子公司吗?
三者相比之下,第三个才是最切中问题要害的。
美国斯坦福大学著名教育经济学家卡诺依针对中国大学办企业的风尚就曾提出建议:“中国要真正成为创新型的经济社会,80%的应用研究应该由公司自己完成。政府不应该让学校进行这类应用性的研究,而应该鼓励企业来做。大学不是进行应用性研究的理想场所,因为大学无法对市场做出预测。”
所以,大学与其通过注册商标来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还不如彻底剥离高校与公司的关系,扭转社会上这个可能成为欺骗行为的“校名当商标”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