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1日 00:00:2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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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客运北站 图2:客运总站 图3:新客运总站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者:何勇海
辽宁省葫芦岛市在1996年至2006年的10年间,耗资1.4亿元,先后建了3个长途汽车站:老客运总站高楼及千万元设施十年来一直闲置;客运北站综合楼荒废4年多,报建手续至今未办全;在这种情况下,葫芦岛市政府又耗巨资建造了远离火车站的新汽车客运总站。对此造成严重浪费的行为,当地群众表示非常不解。(4月10日《人民日报》)
10年间劳民伤财地建设了3个或闲置或荒废或选址不当的汽车站,其“葫芦”里卖的到底是啥药?
一方面,有可能卖的是“项目腐败”之“药”。这些年,民众越来越感觉到,一些城市建设项目似乎成了幌子,有关权力部门和人员在“为公”的名义下,并没有忘记给自己兜里装些进去。一些部门在财政资金十分缺乏,老百姓并不支持甚至坚决反对的情况下,还绞尽脑汁想办法跑资金,争上公共建设项目,建了闲置,闲置一段时间后拆了重建,大拆大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猫腻,这样的例子我们见得还少吗?
另一方面,有可能卖的是“政绩饥渴”之“药”。一届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往往只有几年,他们往往等不及那些能真正赢得民心的政绩慢慢见效。在“政绩饥渴”之下,一切可以让政绩显性化的途径都被充分利用,即使决策“失误”了,反正也有政府埋单。十年建三个无用的汽车站,很可能是当地政府“政绩饥渴”的反映。
实际上,发生这类怪事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权力制约的失衡,一些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对类似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金额巨大,影响深远,关乎公共利益,不能让民意保持沉默。为“十年建3个汽车站”这样的决策失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