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隽
2007年01月21日
每到年终岁尾,农民工都会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他们打工一年的辛苦钱拿到了吗?他们归家的旅途可会顺利?新的一年他们又有哪些新打算?日前的一张新闻图片让人们在这些问题之外又多了一份新的思考。
新年初,沈阳一个劳动力市场组织了一场面向农民工的法律咨询,辽宁省上百名优秀律师准备面对面回答农民工提出的法律问题。可图片上我们看到的却是,活动现场的一侧是争看用工信息的近千名农民工,另一侧是少人问津的律师援助队伍。趋之若鹜与门前冷落,对比鲜明。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一位律师在做一个针对农民工的调查时,曾到北京的一个劳务市场发放问卷,打工者起初以为他来招工,就一窝蜂上来抢,可发现只是律师来调查,就把问卷随手丢掉。
人们都说,法律是维护正义和权利最后的防线,农民工们也清楚,懂些法律常识,他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面对现实,他们把“找活儿干”排在了自己需求清单的最前列。在他们看来,找到活儿干远比接受法律援助强得多。因为他们的家里,也许有等待看病的父母,有等待读书的儿女,有等待翻新的房屋,这些都等着他们找到活儿干挣到钱,去实现去改变。生活的现实让他们的需求也变得现实。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责怪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权利意识不强,而是要思考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怎样的务工环境。透过很多农民工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线路图:在家务农――经人介绍出来打工――没签任何合同或协议开始干活――到时拿不到工钱――投诉告状没有结果……现实的情况是,似乎只有走到这条线路的最后一个环节时,农民工才会敢于运用法律维权。可有数据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并且还要消磨大量时间。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得不选择放弃。
事实上,维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法律的力量和精神应该贯穿这条线路的始终。尤其是在他们“找活儿”成功以后,应该通过法律的强制力量约束用工方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让他们的权益在打工线路之初就得到维护,也让那些试图逃避合同约束的不良商家无机可乘。同时,通过适当方式的培训,让农民工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在合适的时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仅能找到活儿,也要能拿到钱。
《人民日报》 (2007-01-21 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