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虚假医药宣传蒙骗患者
2007-01-12

        最近一些群众来信不断反映他们由于听信当地媒体刊登的药品广告和虚假宣传,为罹患癌症的家属或亲友高价购买“双灵固本散”等所谓“抗癌神药”服用,最终“拿生命换了个教训,真是太沉重了1来信希望对药品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加以揭露,不要让更多的人受骗。

  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是违法医药广告和虚假宣传坑害患者的又一事例。自2003年以来,生产、销售“双灵固本散”的绿谷集团每年被查处的违法广告均在100次以上,仅上海市工商部门对绿谷集团的处罚就近70次,罚款超过200万元。对“财大气粗”的医药企业来说,这些处罚都是“小儿科”,你查你的,我犯我的,越查越肆无忌惮。今年前三季度,绿谷集团发布的违法广告已达104次。停业整顿、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类让违法医药企业望而生畏的“杀手锏”,却不见使用。

  严格发明专利授权和“药品准字”审批等制度,也是杜绝蒙人药品混入市场的重要“关口”。“双灵固本散”原本是保健品“中华灵芝宝”,却被吹嘘成抗癌“神药”,先后获得发明专利、“陕药健字”“国药准字”批号以及“陕药广审”三个广告文号。

  利用群众对媒体的信任,“夸海口”骗人进门;借权威专家、科研机构“光环”蛊惑人心,“抬身价”诱人上当;找人假扮患者现身说法,“吹疗效”蒙人购药。对违法医药企业的这些惯用伎俩,如无有力度的惩治措施,违法企业、违规媒体就会有恃无恐。

  医药是用来疗疾患、救性命的,人命关天,药品的质量必须可靠,药品性能的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医药厂家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通过有效的监管,切断违法医药企业的“资金链”,核销“出生证”,扒掉“护身符”,彻底铲除药品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的生存土壤。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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