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8 南方网 冀者
湖南退休工人王少华从2002年开始,到处募捐,用募捐来的钱资助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和将近40名失学学生。他近乎偏执的慈善行为也引来了一些人的非议,并为自己得来了一个“湘潭叫花子”的外号(据1月4日《南方周末》)。
尽管被一些人当作异类,但王少华并不孤立。至少笔者知道,同样是《南方周末》此前曾报道:江西理工大学的老师费冰消为给白血病的学生募捐,出尽招数,遍求名人。她把一个孱弱的生命摆在大家面前,让救助与否成为一个道德标尺。当然这位“傻根”知识分子的募捐事件也曾在大江南北引起广泛的讨论。
人们不该怀疑“湘潭叫花子”和“江西傻根”的救助初衷,当然具体方式值得商榷。但笔者想说的是,在常被人诟病为“缺乏爱心”的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慈善狂人”?
仔细想想其实这并不矛盾。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普通民众并未树立起公民社会所普遍具备的团结互助、合作信任的精神,他们还没有成为慈善事业的主体。在美国,民众1000美元以下的小额捐赠,占到了慈善筹款总额的70%,香港个人捐赠的数额也占到了60%。而在国内,捐赠不是民众一种日常的互助行为,它更像灾难困苦面前的一项行政命令,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
除了普通民众参与度不高,由于相关法律的滞后,我们的慈善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始期。而政府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又不能覆盖所有人,甚至民政部门也要请求王少华帮忙募捐、没有费冰消的帮助身患白血病的学生可能只有面临死亡。
一方面是积贫积弱的民间慈善和覆盖率不高的政府社保,另一方面是庞大的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这就是催生“慈善狂人”的土壤。在互助合作意识淡薄的民间,如果没有政府的行政动员,没有湘潭叫花子的偏执,没有费冰消的道德审判,一个普通人要想做慈善简直难比登天。
王少华、费冰消们的路数当然不是一个健康社会应有的慈善路径。只有使公众建立起合作、信任的品格,只有使老百姓认识到关心弱者就是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只有充分挖掘民间的慈善力量,才能最终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