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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4日 来源:新华网 吴 颜
烤白薯是北方常见且很受人们欢迎的一种小吃,又干又甜,热热乎乎,就算吃相不雅,也难抵诱惑。君不见,循着烤白薯的香气,总能见到活泼的儿童以及穿着入时的女郎手捧白薯,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但笔者想问:有谁买过有照经营者卖的烤白薯?恐怕没有吧!即使有,也应属凤毛麟角。 无照小贩街边路口卖烤白薯,一方面影响交通、有碍市容,而且食品卫生也未见得有保障。前一段,就有食品卫生专家指出,烤白薯用的考炉多用装过化学制剂的铁桶改制而成,残留的化学制剂可能污染白薯。可见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非法烤白薯”的问题都不容忽视,不管不行。 怎么管?禁止卖、不让吃当然不会有事,但这个办法显然不对。市民该到哪里去买吃着放心的“合法烤白薯”呢? 小商小贩卖卖诸如烤白薯之类的小吃,既满足了群众的正当需求,也实现了自身的灵活就业,可谓一举两得。至于其无照经营产生的各种问题,本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科学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来解决。但我们从来看不到这些管理和服务,只见简单化的一罚了之,最后还把个非法经营的帽子给小贩扣上,显然不公。 去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法国对地处偏僻的小吃摊提供的全方位管理和服务,简直可算得上无微不至,非常方便,不仅有效规范了小吃摊的经营行为,确保了服务质量,而且成本也很低,决不会增加小商贩的经营负担。相比之下,我们和人家的差距大得令人咋舌。 烤白薯是微不足道的,不吃顶多是少了一个小小的口福。但对于靠卖烤白薯挣钱养家糊口、供孩子上学的人来说,可就是事关家庭生存的大事。从这个意义上说,多一个卖烤白薯的,社会就会多一条出路,添一分和谐。我们的管理,也不是简单地为市容而市容,更不是不讲服务的简单禁止和一罚了之。执法部门处罚无照经营的卖烤白薯小贩虽然也是履行职责,但所有的相关执法管理部门让更多的卖烤白薯小贩方便而低成本地获得合法经营的资格,才是更应该履行的职责。 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句大话,它同样应该体现在对小商小贩的服务和对困难群体的关怀这些细节之中。我们的职能部门切莫忘记了那些无照商贩不光是管理和执法的对象,他们更是自己服务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