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经济适用房何以成为权力瓜分的盛宴
2006-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郑州市龙鑫苑小区,拥有40%的绿化面积,有112个地下停车位,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均价1580元。但是,这个不像经济适用房的小区,其数百套住房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该小区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

    6月12日的《大河报》刊发的这则新闻,让我们再次见识了经济适用房被扭曲的严峻现实。在此之前,开着宝马车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新闻,我们已经见过多次。经济适用房何以成了富人与权力瓜分的盛宴?

    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带有社会保障性质,它享有多方面的国家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是无偿划拨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减免一半,其开发成本远低于市场中的商品房。而且,经济适用房不仅价格低廉,面积也小。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中套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对照一下不难看出,郑州市龙鑫苑小区,根本不是为中低收入者建的,其定位就背离了经济适用房的宗旨,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和外地企业的异地认购,即是证明。这意味着,权力之手假借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实现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加价转卖给中低收入者将这一利益迅速变现,中低收入者则被公然剥夺。

    经济适用房扭曲变形,地方政府难辞其咎。龙鑫苑小区是郑州市政府定性的安居工程,是经济适用房,但这个信息并未公开,许多人不知道。郑州市政府曾把历年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但龙鑫苑小区始终未予公布,除了有背景的人,鲜有人知道此小区性质为经济适用房,这就为权力暗箱操作提供了充足的空间。而且,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应以微利价格直接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严格审核购买经济适用房者的资格,郑州市直某机关直接“团购”成功,可见政府在这一点上也是失职的。

    经济适用房被权力和富人瓜分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以至于这一惠民政策在事实上被扭曲,有政协委员据此提议“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何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实际上是国家请客而地方政府埋单,因为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无偿划拨的,相关费用是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地方政府在经济适用房方面不作为,或者出现一系列问题,中央一般也为其留有余地,这是导致地方政府在经济适用房问题上越走越远,问题越来越多的一个重要因素。

    要解决这一问题,不妨改变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制度,采取由国家财政划拨费用而非完全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办法,严格落实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这个时候,国家就可以强化信息公开,并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强化监督,理直气壮地对违反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错误做法进行问责,以促使经济适用房回归到惠民的固有性质上来。周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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