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案件之后:现在的青少年缺少什么?
2006-12-11
 2006年12月11日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记者 方列  

  与同学产生一点小摩擦,就蓄意杀人;学习压力太大,心理承受不了,就跳楼自杀……厖这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通常被解释为青少年心理问题。对此,有专家指出:青少年自杀和暴力事件不仅仅是心理问题,事实上,青少年生死观念的淡薄、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更令人担忧。

     生命不就是碳水化合物吗?

    2006年2月,杭州萧山区闻堰镇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杀人分尸案。年仅18岁的女青年陈洁仅仅因为耳闻同龄的18岁女孩陈红在背地里讲她坏话,觉得很没面子,便伙同朋友张某等5人将陈红骗出家门,先后以殴打、掐脖、腰带勒等手段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对尸体实施肢解,并分别将尸块抛于钱塘江和埋在垃圾堆里。12月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人被判处死刑。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案件中,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人为女性,其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不到19周岁。作案手段之残忍,很难想象是几个还没有成年的青少年所干。

    发生在萧山的这起案件并不是偶然个例。2005年12月24日,山东潍坊3名不满20岁的男青年因不满打工太累赚钱太慢,竟搭乘出租车,用自制的手枪枪击司机,致使司机死亡。夺取司机钱财后,3人将尸体抛入水库。2004年,北京4个未成年人绑架人质索要150万元赎金,并在赎金到手前将人质杀害,他们于11月1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个少年竟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了死刑。

    据了解,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且作案手段残忍,有的青少年杀人后,还能正常上学,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没有恐惧感,没有罪恶感。他们对生命的无知令人震惊,在他们眼中,生命的价值不过就是“碳水化合物”。

     生命是自己的,想结束就结束

    2006年8月7日,杭州一名14岁少年因为学习问题被母亲责备,从21层高楼跳楼自杀。

    2006年8月8日,南京一名学习成绩优异、曾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奖赛二等奖的13岁少女,在南京市一家招待所的客房服用剧毒农药自杀。死者留在现场的遗书上写道:“爸、妈,我不喜欢你们给我的这个生命,因为你们让我活得实在太累,整天除了让我学习还是学习。自己在外面度过的这一天真好,什么都是自由的。这天很自我,很快乐,虽然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天了,但我仍十分高兴。”

    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相当于每天消失一个班40多名学生;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生中,曾有13.3%的人认真考虑或计划过自杀,4.9%的人尝试过自杀,“特别想自杀”的占17.4%。青少年自杀日益呈现低龄化。

    不仅仅是中小学生,作为高级知识人群的大学生、研究生自杀事件近年来也屡见报端。2005年2月18日,中国传媒大学一研究生在家中跳楼身亡 ; 2005年4月22日,北京大学一女生在理科2号楼跳楼 ;2005年7月12日,北京某重点大学一女生因考试时递答案给同学被老师当场“揪”出而悬梁自尽;2006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一女博士自杀……

    日前,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大连、沈阳、哈尔滨等地高校10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访大学生中, 26.5%的大学生偶尔有自杀念头;2.1%的大学生经常有自杀念头。

    在这些轻易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心里,生命就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家人带来怎样的痛苦!

     是什么让他们对生命如此漠视?

    教育专家认为,长期以来,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只重视对青少年的应试教育、成才教育而忽视生命教育,缺乏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成长于这种环境的青少年很难有一种人文的自觉,很难懂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江西师范大学郑晓江教授日前在杭州进行了一次关于青少年生命意识教育的演讲,他分析:“现在的孩子不怕死,是因为不知道生命的可贵。他们对生命存在的价值没有知觉。”他说,生命教育中有两个难题,一个是青春期教育,一个是生死观教育,前者全国已经有不少城市做得颇有成效,但生死观教育却还没有提升到应有的高度。

    郑教授认为,现在的教育过于强调科学,把所有的事件都化解为精密的数据进行逻辑推理,连人的生命都变得可以计算。他举例说,西方一个化学家将人体解剖,经过精密的分析得出: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脂肪可以做7块肥皂,铁可以做一枚铁钉,人体内的钙可以洗干净一个机笼子的石灰--这样一来,人的生命似乎被仅仅理解为有机体的生命。“青少年会杀人,会自杀,因为他们觉得,人的生命不就是碳水化合物吗。”

    浙江师范大学李伟健教授认为:“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思潮,追求尊重,追求个人自由,认为生命是自己的,这种思想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许多青少年过分强调了生命的自我意识,认为自我的生命与他人无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不知道生命的神圣性,不知道生命是有责任的,这就导致了青少年自杀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郑晓江教授强调,以往,人们往往从心理疾病来解释自杀事件,但调查显示,全国的综合医院每年有200万急诊自杀未遂病人,诊疗期间接受过精神科评估或治疗的不到1%。许多自杀青少年表现为冲动性自杀行为。他说,是同学关系、两性关系等人生问题导致青少年走上绝路。教会孩子面对“生死”比心理干预更重要。

     生命教育,我们不能再等了!

    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始终对“生死教育”采取回避态度,或闪烁其词,这其实并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事实上,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生死教育”已相当普及。在瑞典,小学生就常常被父母或者老师带到医院太平间接受死亡教育,大人会让学生摸着死者冰凉的手感知死亡;与此同时,老师也会让孩子们摸着孕妇的肚子给他们讲人的出生。教育孩子,什么是生命,为什么来之不易;从而使学生认识到生的可贵,珍惜生命,避免一旦遇到挫折就轻贱生命。

    郑晓江教授讲述了他在台湾看到的一种生命教育:让普通学校的学生到残疾人学校,跟残疾的孩子一起过一天,激起学生对生命的热爱。他说:“生命教育的目的在于教会孩子热爱生命,尊重生命,懂得生命的价值,教育孩子懂得,活着不只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他人。”

    李伟健教授建议,生命教育是青少年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当把生命教育融入各个学科的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性教育、防艾教育、安全教育等予以整合,用生命教育来贯穿。

    教育界专家提出,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经常性的生命教育活动,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一是体验式、参观式主题活动,如组织学生到医院参观产房、婴儿室、模拟自护自救等;二是渗透到学科教育中,要求教师将各自学科中与生命教育相关的内容总结出来,然后有意识地在教学中加强这部分内容。三是专项教育,比如艾滋病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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