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低的不会因公积金买得起房,收入高的不用公积金一样能买房”。住房公积金为高收入者“锦上添花”,却不为穷人们“雪中送炭”,甚至变成了部分垄断企业的变相福利和“避税港湾”,实在让人痛心疾首。 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真正“关照”到最需要它的穷人的原因,首先在于住房公积金是基于工作就业的,而绝大部分非正规就业或失业的中低收入者被排除在外;第二,当初出于方便操作的考虑,在缴存数额上简单设计成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导致各地、各行业公积金个人缴存数额相差悬殊,肥瘦不均;第三,我国的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房,不能用于租赁,于是买不起房子的家庭,不仅享用不到自己长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却还要承受利息损失;第四,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手续太麻烦,办理时间长,而且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使得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很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购房首付门槛。 ■叶花果(市民) 漫画/王伟宾 | |||
| 来源:【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