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发现问题食品的总是记者?
2006-11-15

 作者:练洪洋  来源:红网
 
  据12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揭露:河北一些色泽鲜艳的红心鸭蛋,居然是用有毒工业染料“苏丹红四号”喂鸭所致。电视播出当天,北京市食品办采取紧急临时控制措施,要求全市超市、市场暂停销售所有河北产的红心鸭蛋,进行进一步检测。(见13日《新京报》)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想不到那些黑心的商人,比苍蝇还厉害,竟然穿过无缝的蛋,把毒藏在蛋黄里!谁说中国的商人不聪明,缺乏创造力?想这些鬼点子来赚黑心比谁都在行,令人愤慨。

  水有重金属污染、米用石蜡加工、油有地沟油、猪有瘦肉精、虾蟹有激素、米粉放吊白块、酒中有工业酒精、蔬菜有农药残留、腐乳有工业颜料、木耳用硫磺熏制、鸭肉有致癌物、腌熏食物有农药或防腐剂……现在连鸭蛋也有毒,我们又没有金刚不坏之身,谁来告诉我们,今后还能吃什么?

  更令人感慨的是,揭发毒鸭蛋事件的又是记者!近年来,我们社会经常发生问题食品事件从“大头婴儿奶粉”到苏丹红,而纵观这些事件,多半都是由记者揭发,舆论跟进,再催促行政介入。其实,在我们的行政框架内,有许多专门的部门在管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畜牧、动检站、政府食品办、环保部门……他们在事前都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总是把自己的工作留给媒体、记者去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商人总是挖空心思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这是他们的天性,无可厚非。这种逐利的冲动一旦不受约束,什么损人利己的缺德事都干得出来,在经济学上这叫“市场失灵”。一个法治社会,不是要普遍提升商人的道德、良心水平,而是要以法治商——完善的事前监督让商人不能干违法的事,严厉的事后问责使他们不敢干违法的事。美国一位女烟民状告烟草公司,获赔数亿美元,如此重罚,厂家肯定不敢掉以轻心。

  而在我们的食品安全,事前监督严重缺位,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食品标准不齐、法规不全、监测手段落后、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者贪赃枉法……使得难以形成常规化的、有效的监管;事后问责更是乏力,许多食品安全事故,对受害者权益保护不足,对肇事者处罚力度小、刑责轻,无法形成足够的震慑力。这些痼疾集中在一起,便把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大了。

  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无论职能部门存在着什么样难以克服的问题,都不能成为失职的理由。食品安全管理不力,导致事故频发,就是对不起纳税人,必须引起重视,是体制原因就要理顺体制,是法规原因就要修缮法规,不能再让食品乱局再继续下去,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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