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肩负起时代的使命
2006年11月08日 来源:人民日报
把11月8日定为中国记者节,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69年前的今天,在全民抗战爆发整整4个月之后,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了中国青年记者协会。从那时起,人民的记者就肩负起人民的希望,承担着历史的责任,踏上抗日救亡、民族解放的征程。从那时起,人民的记者就和人民同呼吸,和祖国共命运。哪里有艰险、哪里有斗争、哪里有奉献和牺牲,哪里就有人民记者的身影。哪里有了记者的身影,哪里就有正义的声音,英雄的形象,真理的传扬。
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刻,年轻的范长江历时10个月,万里走单骑,发表了轰动全国的《中国的西北角》;著名摄影家沙飞,用相机镜头记录下中国人民浴血抗战的悲壮瞬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穆青奔波在兰考大地,兰考人民称赞他长着“八路军的腿,老百姓的嘴”,誉他为“活着的焦裕禄”;1992年,深圳特区报记者陈锡添一篇《东方风来满眼春》,生动反映了时代巨人视察南方的身影,推动了改革开放的浪潮;这些年来,在一次次国际争端引起的局部战争中,总有一批批“不要命”、“不怕死”的记者扛着“长枪短炮”,在第一时间将战地新闻传向世界……
在一篇篇日常新闻报道的背后,有着敬业、奉献、崇高。央视焦点访谈记者曲长缨不顾威胁、利诱,揭露出黑心矿主瞒报的矿难;人民日报记者赵亚辉在海拔6000多米的珠峰测量点上,记载下科考队员的艰辛;河南电视台记者曹爱文,趴在被救上来的落水女孩身上做人工呼吸,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女记者……
这就是人民的记者,新中国的记者。他们用自己的笔记录着历史,也用自己的信念和智慧推动着历史。
今天,亿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新闻工作使命光荣,大有可为。同时,随着信息传播技术迅速发展和信息传播渠道日益多样,我国社会舆论环境和舆论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闻工作者也面临着新的考验:能否始终坚持“三贴近”,准确把握各种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点,把党的主张和群众的需要结合起来?能否从群众的关注点和兴奋点入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能否在报道新闻事实中体现正确导向,在同群众交流互动中促进形成共识,在加强信息服务中开展思想教育,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是记者节里记者们对肩负使命的思考。
记者的岗位是纯洁的,这纯洁来自真诚;记者的岗位是光荣的,这光荣来自勤奋;记者的岗位是神圣的,这神圣来自奉献。(王义堂 唐 宋 原题:记者,肩负起时代的使命——写在第七个中国记者节)
缘起:记者节的由来
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新中国成立前就有记者节。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全文]
图片传真:全国各地喜迎记者节[组图]

11月8日中国第七个记者节。11月5日,“新闻工作者与党和人民心连心”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在江苏南京举行。6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编辑和电视台主持人与受众面对面,进行零距离交流。中新社发 钟山 摄 [全文]
在记者这一行,娱记大概只能算一类,还有更多采写时政、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新闻的记者。这些记者中,被打、被骂、被威胁的也不少。前几天看到一篇报道,中国青年报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为题,报道了辽宁阜新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及其子女和阜新商人高文华之间的争斗。文章见报后,麻烦一直未断。先是报纸被诉侵犯名誉权,并被索赔220万元,未果;其后,谩骂、围攻又降临到该报记者刘万永头上,而且这一切就发生在法院的大院内。当时的情况是,六七十人迅速向记者围堵过来,几个壮汉叫嚣着:“打他,打他!”
所幸,这位记者终于脱险,并无大碍。记者被打的事不时出现,似乎给人一种感觉:莫非,记者也成了“弱势群体”? [全文]
记者节到来前夕,一篇《我是弱者,因为我是记者》的文章引起人们的热烈讨论。很多人搞不明白:曾经的“无冕之王”,怎么沦落为“新闻民工”?掌握“话语权”的记者们也需要“保护”?
实际上,记者的日子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自由自在、风光无限,也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落魄,那么悲凉。作为“靠头脑吃饭”的群体,最痛苦的可能不是没有饭吃,而是希望的渺茫,求索的熬煎。
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有多远?
很多选择新闻工作的人,都曾怀抱“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理想;都曾希望 “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针砭时弊,弘扬正气;都曾梦想自己的文章“举国趋之,如饮狂泉”,引起强烈反响……可是,新闻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很多不得不遵守的“规则”和“潜规则”,有各种各样的“禁区”和“雷区”,让人“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苦苦挣扎。当理想变得遥遥无期,当梦想被消磨得斑驳陆离,当热血青年失去锐气,红颜悄悄枯萎……那是怎样的落寞和悲哀?[全文]
哭求记者“讲真话”是用另一种形式拷问记者的职业道德。讲真话,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主流媒体的工作原则。人们都知道,讲真话的对立面是讲假话。讲假话害死人,“大跃进”就是一个教训。一个媒体有生命力,不在于财雄,也不在于人多,而在于是否讲真话。“文革”期间的报纸之所以没人看,尤其是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时期的报纸受到群众抵制,也在于报纸瞎说话,掩盖事实真相不得人心。而如今每当事故或天灾发生,总有个别媒体不是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而是以某些官员的“脸色”为本。凡官员允许的数字就见报,凡官员不允许的数字即使是亲自核实了的可靠数字也不上报。其中,前些年采访广西南丹矿难时一帮记者在领到了相关官员发来的“掩口费”后,与当地政府作弊官员默契配合,做起“掩饰文章”来。可见,这样的记者无疑已是变质了的记者,这样的媒体也是堕落的媒体。因此,沙埕镇老百姓用哭诉这一无奈形式希望媒体记者讲真话,要求媒体记者吸取往昔某些讲大话造假媒体的教训,在灾害中还事情真相,给群众一个靠得住的说法。[全文]
据报道:因不满一篇有关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据悉,该案是截至目前全国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
作出相关报道的记者王佑与王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翁宝系《第一财经日报》的员工,而王佑刊发的相关报道系职务行为。根据民法理论,职务作品的侵权行为通常应当由记者所在的单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也规定:“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在国内,因为职务作品单独起诉记者的诉讼也属罕见,而3000万元高额的赔偿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更是绝无仅有。[全文]
[本人编辑整理]
本网链接:[综合]11月8日:中国记者"勿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