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同床保姆成为小姐的代名词
2006-11-07

 东方网
 
  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质朴的行业,可据说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这种“同床保姆”收入可观,最高月薪达2000余元。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种保姆和被别人“包养”没有多大区别,而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11月6日《三秦都市报》)

  显然,这种“同床保姆”已经与保姆二字相去甚远,混淆了保姆的职责,让保姆的性质发生了蜕变,保姆其实演变成为主人发泄性欲的工具。一个是经济所需,一个是生理需要,两者一拍即合,与其说是雇用关系,倒不如直接说是一种赤裸裸的性交易,只是从事交易的角色,被打上了主人和保姆的标记而已。“同床保姆”的出现,缘于人们道德的滑坡,价值和是非观标准的降低,一些肮脏的东西受到追捧,一些糜烂的行为被看作是平常,赤裸裸的性交易在某些人的眼里,也就成为符合自己道德观念的行为。

  无疑,在某些人的眼里,“同床保姆”比嫖妓更加实惠,也更为安全。从事这样的交易,双方不必脸红,因为有保姆的幌子遮着。双方事先约定或者心照不宣,也不必遮遮掩掩,保姆的遮羞布下是赤裸裸的性交易。因为性对象相对固定,既不用担心发生性疾病传播安全问题,也不用担心公安来查房,可谓是“双保险”,所以,对于那些有这方面“需求”的人来说,找一个“同床保姆”,竟然经济实用又安全划算。

  “同床保姆”说白了就是性伙伴,当这种交易获得人们的承认和默许,成为一种职业,那么,我们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是非观无疑发生了异变,以异变的标准衡量事物,就会发生严重偏差。如果任由这种行为泛滥,那么,我们就会集体失足,坠入纵情声色的深渊。一切都被彻底颠覆,抛弃了正义和降低了道德、是非的标准,最后受害的还是人类自己。当“生活需要”夹杂着“生理需求”,这种市场行为就变成了肮脏的个人交易。既违背了道德人伦,也违背了市场规则,应该遭到谴责。

  近年来,因为有些人打着“小姐”的幌子从事性交易,玷污了“小姐”的称谓,使本该是尊称的“小姐”一词成为贬义,一些年轻女性更是闻“小姐”色变,唯恐避之不及。现在,这种恶习又开始侵害和骚扰保姆,如果这种现象不被谴责,不被制止,那么,多年以后,“保姆”也许会重蹈“小姐”的覆辙。


作者:池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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