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翁频“越轨”让人深思
2006-10-24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景明)如果不是警方于9月10日将正在施暴的82岁王某抓获,宜兴某镇的11岁女孩晶晶(化名)不知还要遭受多少次摧残。今年以来,王某以喊她去家里看电视或叫她去家里给零钱为诱,对其实施强奸十余次。

  同样遭遇不幸的,还有患精神疾病的19岁姑娘小杨(化名)。8月15日,警方根据举报,将77岁的石某某和80岁的石某抓获。经查,两嫌犯在明知小杨患病的情况下,近年来多次将其诱骗至住处实施强奸。

  今年以来,我市农村地区中老年男子强奸、猥亵幼女、弱智女性等案件频发。以宜兴地区为例,今年1-8月已发生中老年人强奸、猥亵女性案件11起,超过该类案件总数的1/3。幼女、弱智女成为中老年犯罪嫌疑人诱骗、侵害的重点人群。另据了解,在农村地区,高龄男性近年来涉娼违法现象也较为突出。

  农村的一些中老年人,为何会频频越轨?公安部门分析案情后发现,不少家庭对中老年人的关爱不够,子女在照顾过程中重物质、轻精神,导致中老年人精神空虚;另一方面,一些农村家庭的青壮年人进城打工,使得一些中老年人长期独居,其心理和行为也难以得到有效约束。

  部分农村家庭受家境所限,无法送适龄儿童上托儿所、幼儿园或学校,无法给精神病患者以良好的医治和生活条件,从而令她们成为犯罪嫌疑人攻击的目标。侵犯女性权益案件涉及隐私,特别是幼女、弱智女遭强奸、猥亵后,其家人往往因要面子而缄口不语,不仅给警方侦破带来难度,还助长了犯罪者的侥幸心理。

  专家指出,要根治这一现象,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关爱中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农村家庭应从生活上、精神上更多关心中老年人。农村基层组织应深入村巷宣传,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张贴宣传挂图等易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增强中老年人的法制观念。农村地区要注重建设好活动室、阅览室、健身房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健身、娱乐活动,丰富中老年人的业余生活。同时,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对经济条件差、父母长期外出或双亲离异等特殊家庭,组成儿童义务托管机构,帮助确有困难和需要的家庭看护好、照顾好未成年人。对弱智、精神疾病等自我保护能力较为薄弱的女性,基层组织应落实关爱保护措施,防止其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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