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利益集团"是社会和谐的大敌
2006-10-06

“特殊利益集团”是社会和谐的大敌 

2006年10月05日 10:23:32  来源:新华网 
 
 
    余丰慧 

    驻北京的一些观察家说,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鼓励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将采取措施抑制和防范由此衍生“特殊利益集团”,以免其损害公众利益和破坏社会和谐(10月4日《新华网》)。

    所谓“特殊利益集团”就是一些有共同政治目的、经济利益、社会背景的团体和个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共同目的、利益而结成同盟。一般情况下“特殊利益集团”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垄断性,那就是几个托拉斯集团垄断一个行业,左右市场价格。二是排他性,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掠夺和损害别人特别是广大百姓的利益。三是狭隘性,过分强调自身利益,为了实现自身利益不惜破坏公平正义、社会和谐。

    “特殊利益集团”一旦产生,必然要在政府部门及一些官员中寻找代理人,无论手段如何高明,花样如何翻新,都离不开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最终把许多领导干部拉下水,使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破坏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

    目前,“特殊利益集团”不但在政治领域寻找代理人,还把触角伸向学术领域,力图在经济理论上确定其地位。它在一些行业形成垄断结盟后,市场由他们控制,价格由他们左右,市场经济规律失去作用,百姓没有话语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核心的公平、公正原则失效。正像深圳大学教授黄卫平所说的:“最近几年,中国的电力、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颇受公众的不满,因为它们长期盘踞公共资源高地并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享受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特殊利益集团”正是公平正义的拦路虎,是和谐社会的大敌。如果任其衍生和发展,那么,它不但要渗透到经济领域,而且要渗透到政治领域。最终要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防范“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就要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使制定出的公共政策与公众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市场该管的事彻底放给市场,把维护公平正义、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就业、维护物价稳定、搞好法制建设以及关注社会底层和弱势群体等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坚决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鼓励公平竞争,铲除滋生腐败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土壤;坚决打击商业贿赂,砸断“权钱交易”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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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取措施抑制和防范“特殊利益集团”衍生 
2006年10月05日 09:52:0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记者范迎春 柴海亮 郭奔胜)驻北京的一些观察家说,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鼓励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将采取措施抑制和防范由此衍生“特殊利益集团”,以免其损害公众利益和破坏社会和谐。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中全会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和水平,将更多地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着手,消除各种危害公共利益的不利因素,营造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和机制。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文瀚说,中共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治党和执政纲领之一,因而对侵害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和谐的“特殊利益集团”保持高度警惕。

    严文瀚说:“我们党要通过制度建设,坚决防止‘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

    他说,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公平正义,执政党必须通过科学的体制和机制统筹社会各群体、各阶层、各集团的利益,从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严文瀚说,中共将进一步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防止某些政府部门及一些官员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理人;继续坚持走市场化的道路,建设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1988年3月15日,中共十三届二中全会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分析人士说,这是中共第一次承认中国社会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

    深圳大学教授黄卫平说,“中共一再强调要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因此,她决不会允许狭隘的、排他性的‘特殊利益集团’衍生。”

    他说,十六届六中全会后,中共肯定会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去协调各利益集团、各利益群体和各利益阶层之间的关系。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分化、重组,新的利益群体、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不断增生。某些利益集团很可能趁社会正在转型、体制和制度尚未完善之机,通过贿赂、收买、腐蚀政府官员的“钱权交易”非法途径,形成损害公共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

    黄卫平说:“这是一个必须引起党高度警惕的苗头和趋向。防范‘特殊利益集团’衍生的关键之一是政府要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使制定出的公共政策与公共利益保持高度一致。”

    最近几年,中国的电力、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颇受公众的不满,因为它们长期盘踞公共资源高地并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享受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学艺说:“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某些垄断行业最容易演变成‘特殊利益集团’,损害公共利益。”

    他说:“在中国,一名高速公路的普通收费员月收入竟达8000元,这显然不公平。”

    2005年,国际油价剧烈波动、不断高企,广东省等中国南方地区曾持续两个多月“油荒”,许多加油站无油可加,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全国政协委员郭荣昌对此批评说,国内石油垄断巨头为赚取国内外市场的巨额差价利润,一方面大幅增加成品油出口,一方面又大幅减少成品油进口,不仅不履行自己稳定国内市场的职责,反而为了自己的狭隘利益去严重损害公众利益。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青连斌说,一些要害性垄断企业的经营者是官方任命的,他们更有条件以堂而皇之的形式来维护自身的狭隘利益,损害公共利益。”

    “特殊利益集团”通常会进行钱权交易等违法活动,催生集体腐败或组织性腐败。它们甚至还会通过控制某些地方官员以谋取本集团的非法利益。

    厦门远华走私集团、湛江海关走私集团等非法组织之所以能够长期从事走私贩卖活动,主要就在于走私集团与当地一些党政部门负责人、执法机关人员结成了“利益同盟”。

    陆学艺说,目前中共正在推行政府职能的转变,让政府担当“仲裁者”“服务者”“监管者”角色,防止其成为任何局部狭隘利益的代言人。

    他说,今后,政府将主要靠制度和民主程序来协调利益关系、调控利益矛盾,让各利益主体在同一平台博弈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中共目前正在深化市场化改革,力图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鼓励公平竞争,铲除滋生腐败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土壤。

    “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与发展同商业贿赂存在着密切关系,中国正在开展的打击商业贿赂行动,也表明对可能形成“特殊利益集团”的戒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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