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道德碑”缺乏扬弃精神
2006-09-13

  “谁谓河广?一苇杭之。谁谓宋远?予望之。谁谓河广?曾不容刀。谁谓宋远?曾不崇朝。”您读得懂这些文字?出自《诗经》《论语》的36条道德教化方面的内容被制成18座形状如碑的灯,安置在洛阳市周王城广场里,当地人称作“道德碑”。这些碑非官方所立。市民说读不懂,据说有副总编也读不懂。(9月12日《河南商报》)
  
  首先要肯定公共场所安置道德碑,从过去的官方组织,到如今的民间自觉,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大家读不懂,纵然制作得再精致,里面的灯管再多,能起到什么作用?说句大不敬的话,是“对牛弹琴”,再多说一句,是形式主义。
  
  毛泽东在1941年就解释过成语“有的放矢”:“‘的’就是中国革命,‘矢’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所以要找这根‘矢’,就是为了要射中国革命和东方革命这个‘的’的。”同时称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借用到这里刚好合适,为什么来广场玩的人都不理会这些碑文?因为树碑方的“矢”虽然精良,但放错了对象,自然就没有射中“的”,“的”没有感觉,你这“矢”不是白放了吗?
  
  弘扬传统道德教育,感化今天的老百姓,前提之一就是形式要变化,符合今天的阅读习惯。上世纪初新文化运动就在解决这个问题,至今还有人想不通,做不到,甚至认为这是一种创新,是提高市民素质、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内涵的方式,甚至有人提出市民要去学古文,有这些想法,实在让人想不通。单纯从语言大众化讲,食古不化,是历史的倒退。
  
  这样不积极消化古代文化的道德教化,今天还比较多,而且还打着“国学”的牌子流行四方。对于正在大力发展的新时代的文化追求来说,看似继承,实则不是,因为科学的继承方法是“扬弃”,不“弃”之“扬”,本质上是“弃”,再好的传统也会沦落到因噎废食的地步。因为这种作法既非有的放矢,也不实事求是,更缺乏现实的作用力度。


[稿源:红网]
[作者:龚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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