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角钱折射“刁民”公益价值
2006-09-11

 来源:新华网  
    孙化民

    第一个提起铁路涨价公益诉讼的郝劲松,再次以在春运涨价程序上存在违法为由起诉铁道部,并索赔0.5元。此外,北京铁路局也被郝劲松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名同案件起诉。(9月10日《京华时报》)

    掐指算来,郝劲松在近两年内竟然打了8场“公家”官司:第一个“因火车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将铁路告上法庭,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火车站退票不开发票,第一个举报地铁收费厕所不开发票。

    5角钱官司最大的一个亮点在于,它突破了以往状告铁路案由铁路法院立案审理的局限,使公民在依法维权道路上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郝劲松的官司常常刹羽而归,与铁路部门的铁路法院审理铁路官司有一定关系。今年两会期间,全国32位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取消铁路运输等专门法院,其理由很简单,专门法院是明显保护部门利益的法律,是对法律公平的损害。

    为5角钱与春运涨价“较真”,受益的不仅是郝劲松。过去,正因为郝劲松的“较真”状告,铁道部才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重申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从此以后,列车上必须配备发票,乘客在火车上消费不索取也该拿到发票。同样,根据《价格法》、《铁路法》的规定,火车票是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服务价格,票价的变化应由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铁路部门想涨就涨的做法,与法律相悖。一旦打赢官司,将有可能改写火车票价逢春运必涨且不经过听证等程序的历史。即使5角钱官司不能阻止春运涨价的步伐,至少让公众看到了“铁老大”的霸道和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想涨就涨”有所警示。

    一位“刁民”,靠自己的不懈“较真”,揭开了许多违法“黑盖”,打破了很多常规,民众肯定会分享到其中的益处。由于历史惯性与法制缺陷等原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一些散发着霸气的不公平条款,如果我们一味地“无所谓”,只会纵容霸道行为。5角钱官司无疑具有很大的示范效应。我们要获得公民的合法权利,不能靠别人施舍,必须靠自己依法争取。笔者相信,只有多一些“较真”的公民,社会中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少,我们这个社会在“较真”声中,才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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