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艾”和“扫黄”是两码事
2006-09-07
王毅  

    重庆市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已正式启动,切断商业性性行为途径传播艾滋病。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5日记者从重庆市疾控中心获悉,重庆近期率先在九龙坡等5区县启动该项目。(《重庆时报》9月6日报道)

    考虑到这条新闻对性交易表示出的“宽容”,这条新闻迅速成为网民点击的热点新闻,其引出的关于提供安全套是否意味着政府对“性服务”缄默的话题,更是让人们争执不下。

    平心而论,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并非是个什么新创意,此前在其他一些城市也有过类似的行动。而重庆所做的,也不过是重复已经先行的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而已。按说,如果事情仅止于此,也不至于引发出如此之多的口水。

    问题在于这篇新闻中使用了如下的一些刺激性语言:“培训后的娱乐场所是否能做到‘没有安全套,就不提供性服务’呢?”“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查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有可能被关闭”。

    在许多人看来,这实际上意味着当地政府对“性服务”现象的一种纵容的态度,我以为,这样的解读未免有些过于肤浅化与表面化,根本没有看清问题的实质。

    首先必须厘清的是,娱乐场所必须提供安全套并不意味着对卖淫嫖娼的默许,这仅仅是在目前还存在卖淫嫖娼这一丑陋现象的背景下,强化对相关人员自身安全的一种防范措施。至少,从防范艾滋病与性病传播的角度看,这并没什么不好。

    其次,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的启动者是该市的疾控中心,换言之就是卫生防疫部门。对于卫生部门来说,预防性病与艾滋病的传染无疑是件非常大的事情,而可能存在着提供“性服务”的娱乐场所,显然有着最大的传染危险。所以,以卫生部门的立场强令娱乐场所必须配上安全套,完全是出于自身职责的一种人性化关怀。

    再次就是,“防艾”归“防艾”,“扫黄”归“扫黄”,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你死我活的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同时共存的关系。更何况,防范性病、艾滋病的管理者是卫生部门,而责任“扫黄”的则是公安部门与文化部门的职责。对于卫生部门来说,他们所能做的也只限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强令娱乐场所提供安全套而已。

    我们注意到,重庆市疾控中心在强制实施这一措施时,有这样一个整体的背景:截至今年6月30日,该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人数达2222人,其中通过性接触感染的占12.7%,并呈上升趋势。显然,在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卖淫嫖娼这一丑陋现象之前,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是预防艾滋传播的最佳办法。

    我想,如果了解到这样一个整体的大环境与严峻的“防艾”现实,那么就不会对重庆市疾控中心采取的强制提供安全套的措施误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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