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丙臣
2006年8月10日,广东东莞市樟木头镇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为民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东莞市纪委此前查实,自1996年来,李为民挪用公款1.1亿余元赴境外赌博,输掉人民币9000多万元,成为东莞历史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金额最大的一位政府官员。(8月28日《法制周报》)
一名工资不高的镇长却拥有一份数千万元的家产,在任数年间疯狂赌博和挪用公款,直到离任审计时才露出马脚。李为民一手输掉人民币9000多万元,一手为自己置办了数千万元的家产,这样一个败家子大款镇长是怎样“炼”成的呢?
是周围人的敬畏“敬”成的。因工作能力强,李为民在30岁左右便担任了副镇长,40岁时升为镇长。在1998年至2004年间李为民身兼四职,成为一名既有政权又有财权的实权领导。近年来他所在的塘厦镇经济增长速度节节攀升,其经济实力2005年在东莞排名第二,在“中国千强镇”测评中排名第五。在一种唯经济发展论英雄的社会氛围里,似乎这位既有政权又有财权的实权领导功不可没,似乎所有人都需对其仰而视之。于是,李为民平时喜欢摆架子,一般干部或群众的电话他基本不接,他说的话也没人敢不听。在周围人如此的“敬畏”下,身处这种氛围的李为民自然牛气冲天,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是戴着“红顶商人”的帽子“戴”成的。李为民身兼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后任镇长)、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和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亦官亦商,是一个典型的“红顶商人”。虽然党和国家三令五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允许在企业中兼职,更不允许担任企业的“法人”,但这种严重违规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曾经不是个别现象,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兼职者往往还是党政主要领导。所以李为民既可以靠手中的权力将国家土地占为己有,又可以靠手中的权力多次挪用公款毫赌,还可以通过“干股分红”获利。遗憾的是,李为民“公堂”受审时还说出“自己的财产能还清这笔欠款”这样的“大话”,一名小小公务员竟然不知拥有数千万元家产意味着什么!
是监督缺位“缺”成的。2000年至2004年的五年间,李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平均每周达1次;在李分管外经的十多年里,其管辖的经济发展总公司未进行过经济审计;在李数年的疯狂赌博和挪用公款过程中,东莞市纪委竟然没有收到一份关于李为民的举报信。就象当地一市民所说的,“当地去境外赌博的又不止李为民一个官员,不过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罢了。”亦官亦商的李为民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纪检、审计部门成为摆设,国家有关规定、制度对李为民失效,监督缺位“成就”了一个败家子大款镇长。
反思第一大款镇长的“炼”成史,我们不禁要问:其一,还有多少“李为民”没有露出马脚?其二,在监督缺位“成就”了一个败家子大款镇长后,有多少部门的多少人需对此负责?不清楚这些,就难保李为民之后不会出现“王为民”“张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