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有枝案 法庭之外的道德拷问
2006-08-28

         林有枝案 法庭之外的道德拷问

 

    文/本刊记者 许  江      《三月风•新闻人物》2006年第8

 

    煤气爆炸

    已经是深夜两点多了,家住二楼的林有枝突然被一个噩梦惊醒,这时她闻见屋里有一股刺鼻的煤气味。她急忙叫醒丈夫赵大勇,两人从床上跳下来,把屋里的窗户打开。煤气从哪儿来的?夫妇俩赶紧仔细地检查了一下煤气管道和阀门,发现并不是自己家的煤气泄漏了。

    林有枝感到问题严重了,煤气一旦爆炸,整座楼的居民都会有生命危险。林有枝赶紧给煤气公司拨打电话,可等了一会始终不见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赶来。林有枝按捺不住,拉起丈夫下了楼。

    在楼下的林有枝已经能感觉到煤气正不断地从楼里涌出,情况越来越危急,可楼上的邻居们都还在睡梦之中,没有人察觉到这个情况。于是,林有枝叫丈夫去通知相邻居民楼的父母,自己便从一楼开始,挨个儿敲邻居家的房门,提醒他们煤气泄露的事。就这样,从一楼到七楼,林友枝逐一去通知邻居,仅仅十分钟的时间,楼里的十四户人家大部分被她叫醒。刚刚睁开眼睛的住户们听到警讯,纷纷夺路而逃,在黑暗中冲下楼去。等他们都下了楼才发现林有枝还没有出来,就在大家翘首盼望的时候,一声轰响,六楼西侧的房屋发生爆炸,火光冲天而起,碎玻璃像雨点一样落在地上。

    此时,赵大勇正在母亲家里焦急地等待着妻子的消息,突然听到爆炸声,他们吓了一跳。赵大勇顾不上别的,疯了似地往家跑。等他赶到自己家楼下的时候,看到邻居们都已经跑下楼来,正在那里议论纷纷,他着急地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妻子。楼道里的烟雾还没有散,赵大勇几乎看不见东西,他从一楼开始仔细地搜索,注意着每一点声音。走到六楼时,赵大勇突然听见上面传来了微弱的救命声,他赶紧跑上去,在楼梯的拐角处看到了自己的妻子林有枝。

    楼顶的天窗已经被震碎了,掉下来的木框正好砸在林有枝的脑袋上。看到妻子受伤,赵大勇心疼万分,他冲上去架起妻子就往楼下跑。到了楼下,放下妻子,他才发现自己的手里全是血。赵大勇找车把妻子送到了烟台市医院,医生一看情况紧急,简单地向赵大勇询问情况后,马上就开始为林有枝输氧。此时,林有枝语言混乱,神智不清,医生怀疑是头部伤口引发精神症状。林有枝头上的伤口大约有三公分,属于典型的脑挫裂伤。医生告诉林有枝的家人,如果7天之内,她醒不过来的话,将会有生命危险。赵大勇这时心里极端后悔、自责,当时要是陪妻子一块去叫醒邻居,说不定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了。

事后,该楼八户居民按下手印,为林友枝的见义勇为行为作证,她也被评为烟台市2005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获得奖金5000元。林友枝在病床上听说以后,坚持将其中的1000元捐给见义勇为基金会,在人们心中林友枝成了一位英雄。

 

    英雄的苦恼

    经过调查,发生爆炸的是住在六层西侧姜华的房屋。这次爆炸非常猛烈,姜华房里面的所有家具和设施全被炸毁,不仅如此,巨大的爆炸声还把全楼的玻璃都震碎了,有些居民的抽油烟机也被砸坏了。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他们在屋里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可姜华当晚并不在家,死者是谁呢?警方很快发现,死者是姜华的女友,根据现场侦查,可以判定这是自杀,至于自杀的原因,却没人能说清楚。

    7天后,林有枝终于在医院醒了过来。赵大勇向妻子解释了发生过的一切,可他很快发现,林有枝对爆炸当晚和后来的事情根本没有印象。妻子这是怎么了?

    赵大勇赶紧去问医生。医生告诉赵大勇,林有枝头部的伤,影响到了她的大脑,造成她神智时而清醒,时而混乱。目前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治疗,只能通过静养,让病人自己慢慢地恢复过来。

    不仅如此,林有枝的头也经常疼得要命。一开始,赵大勇要求医生开一些止疼片,每次林有枝疼得厉害的时候,就给她吃上几粒,时间长了,医生连止疼片也不敢给林有枝开了。每次头疼得难以忍受的时候,赵大勇只好按住林有枝的身体。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林有枝的身体逐渐好转,怕光的毛病基本消失了,头疼的时间也在缩短,只是神智仍然没有恢复正常,医生让林有枝继续住院治疗。

    可林有枝坚持要求出院,这是为了什么呢?说来说去还是为了一个字“钱”。 赵大勇在烟台自来水公司上班,每个月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而林有枝是一个临时工,每个月只有四五百元的收入,家里本来就没有多少积蓄,前几年又买了这套房子,外债还没有还清,如今这近三万块钱的医疗费中有一半还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的。虽然烟台山医院了解到,林有枝是因为救人而受伤的,减免了她部分的医药费,可余下的部分对这个家庭来说仍然是难以负担的。

    20051111,林有枝回到了家中。由于伤势并没有完全好转,林有枝只好整天躺在床上,偶尔由家人搀扶着在屋里活动一小会儿。医生还告诉赵大勇,林有枝的神智仍然时好时坏,一定要保证心情愉快,不能刺激她。邻居们也对林有枝当初的行为非常感激,经常来看望她,有些人还给他们家送来了钱。

    林有枝回家以后,在家吃药,一天就得200多块钱。经济压力几乎要压垮了赵大勇。就在这时,有人建议他应该去找当初发生爆炸的六楼户主姜华,毕竟无论是什么原因发生爆炸,他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事有凑巧,林有枝刚出院没几天,赵大勇的父亲偶然碰到了姜华。没过几天,姜华就送来了1000元钱。可自此以后,他就消失了,当初答应的每个月1000元钱的医药费也没有了消息,这让赵家人感到非常气愤。

 

    被迫走上法庭

    根据医生的建议,林有枝只能依靠药物和其他手段来进行恢复性治疗,而这都需要为数不菲的金钱。在这样的情况下,赵大勇想到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2005年12月6,经过咨询律师以后,赵大勇一纸诉状将姜华告上法庭,要求他为妻子的受伤承担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多元,同时被告上法庭的还有为这栋居民楼提供液化气的烟台市汇通燃气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林有枝打官司的消息传出去后,烟台当地的媒体对她见义勇为的事迹进行了报道。社会上不少单位和个人纷纷对林有枝进行慰问,有些还为林有枝捐款。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赵大勇共收到了1万多元的捐款,这让他非常感动,他把每一笔捐款的数目和捐款人的名字都仔细地记录下来。 

    2006316,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因为林有枝的伤势问题,她的丈夫赵大勇代表她和律师陈芳永一起出庭。案件的难点在于责任的认定。

    燃气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在事发前挨家挨户进行了检查,并没有发现管道破裂和漏气现象。因此107凌晨的燃气泄漏并不是因为他们管理不善,而是住户主观想自杀,所以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那么姜华是否需要对林有枝进行赔偿呢?姜华的代理律师认为,姜华只是一个房东,暂时把房子借给女友居住,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反而也是一个受害者。真正要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死者。

    那么到底该谁来负责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东方认为,如果不存在煤气管道泄漏问题的话,那么煤气公司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而姜华则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承担的额度是多少,还要看法官的裁量,姜华也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追讨损失。林有枝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行为在民法上是一种无因管理,也就是说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他人的财产或者生命安全遭受损害主动地管理他人的事务。在这种情况下受益的这些人对林有枝做适当的补偿,也可以说是捐助,都是合理、合法的。姜华也是受益人之一,从这个角度讲,姜华对林有枝的赔偿也是应该的。

 

    林有枝敢于在他人生命财产即将遭受重大损失时挺身而出,并被砸伤,本身就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心,更应该得到受益人的全力救助。勇士不怕危险,怕的是社会有关部门与周围人群的冷漠。社会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先给林有枝一些紧急援助,这样会更有利于全社会都形成见义勇为的风尚。如果单纯的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林有枝目前的尴尬境遇,是一种把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推给个人的做法。如果林有枝没有打赢官司,以后人们再遇到这种情况时,还会有人去做好事吗?即使她打赢了官司,被告无能力赔偿,希望破灭的英雄又该怎么办呢?■                编辑 胡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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