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化民
近日,两起官司再度将“流氓软件”炒得沸沸扬扬。被称为国内“流氓软件”第一案的“百度、搜狐、中搜诉8848插件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判决下画上句号,因“搜索助手”侵权,8848公司赔款116万元。而围绕“流氓软件”、“谁是受害者”的争论,奇虎与雅虎的“两虎相争”还要继续对簿公堂。
读此新闻,我想起最近电脑里突然多了几个说不明道不清的软件,起初以为是自己误安装的,可我发现根本就没办法卸载。要命的是,每天上网时这些插件都会自动运行,严重影响电脑运行速度不说,还强制占领我的桌面和浏览器,用最新版本的杀毒软件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现在明白了,我遭遇的就是“流氓软件”!
“流氓软件”为何“耍流氓”?利益使然。据了解,弹窗流量目前的售价为6元/每千IP流量,假设按每天弹百万次计算,每月通过“流氓软件”获得的收入可达几十万元。
有利益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无监管。几大网站的调查显示,“流氓软件”和病毒、黑客被称为网民的三大杀手,“流氓软件”的危害性不亚于另两个。目前,全国互联网行业协会自律打击“流氓软件”已经启动。然而,什么是“流氓软件”,除了网站之间自律条文上有说法,并无统一明确定义。连什么是“流氓软件”都搞不清,也就谈不上打击了。笔者期望有关方面能尽快健全法制,依法严厉打击,不给“流氓软件”生存空间。
来源:《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