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怎样才算“伪”?
2006-08-21

 
马少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福建南平市最近出台的一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子女中考、高考可以加分”的政策,导致了一种值得思考的道德处境,那就是:当政府拿出真的让人心动的东西来鼓励一种道德行为,而有人不仅真的心动,愿意接受,并且积极争取这样的奖励的时候,这件事和这个人却都失去了道德的评价。这就是一位南平市民任建平的处境,就是他提起了所谓“我国首例见义勇为申请人状告公安局的行政诉讼”。

  我在8月16日北京青年报《每日评论》版看到一篇相关评论,叫作《如何防止“伪道德,真交易”》。我不太赞同这样提出问题,因为这个问题里面还有些问题可能并没有被意识到:为什么要防止伪道德?防止它有什么价值?说到底,什么才算“伪道德”?它是怎么产生的?

  按照那篇文章的观点,道德因“交易”(利益)而“伪”。但在这件事情中,所谓“交易”是什么呢?无非就是政府的激励和市民的接受激励。政府用一种可以支配的资源来激励一种有价值的社会行为。这本来就是政府的功能之一。但问题在于,政府所激励的这个具体的行为被人们看作是一种道德行为。而道德行为只要接受回报就会被看作是“伪”的,哪怕它本来是真的。这可就真没法办了,这意味着政府没法像奖励其他行为(比如举报不法行为)那样奖励人们见义勇为。

  也许有人说,政府可以奖励,但市民不应接受,更不能像南平市民任建平那样“积极争取”。那我就疑惑了:到底谁“伪”?人被放在这样一种奇怪的处境中,简直就没法不“伪”。

  就这样,对这件事,我最初觉得是政府以不适当的政策污损了市民的道德,但最终却认为是市民的道德标准本身就有问题。

  在我看来,政府激励一种行为,不就是为了使做出这种行为的人更多,并且得到更好的社会评价吗?如果见义勇为是值得激励的,而且政府的激励也能够奏效,那么我们还缺什么呢?就现实来说,的确失去了一件东西,就是做了这些事的人,失去了本来可以有的“道德评价”。但是,这就算是“伪道德”吗?在我看来,这其实不过就是人们面对激励的正常反应。政府拿出金钱都换不来的中考、高考加分(不知道南平市政府为什么做得到),使得默默无闻做了几十年好事,从不求回报的一位市民(任建平)都动心了。这说明什么呢?是说明一个人的“伪”,还是说明一个人的“正常”?

  在我看来,这样的“伪道德”绝不是社会需要特别防止的。因为它除了达不到“纯粹”无私的道德境界之外,并没有特别大的弊害。更不必担心“会不会有人专门寻找见义勇为的机会,会不会有人精心策划见义勇为事件”。因为前者正是政策激励要达到的目标;而后者,则是每一项激励政策都可能导致、也可以甄别的问题。

  在我看来,这样的“伪道德”不过是一种“社会评价”;由于政府激励而出现更多的见义勇为行为,则是真实的社会行为、社会状态、社会资源。哪怕是像任建平那样因为被救人“不认为自己当时处在危险状态”而没有被公安局确认,但他的下水救人行为,也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实际的善举———因为救人的人没法像公安局甄别一个人是否符合见义勇为一样,甄别被救者是否“处于危险状态”。

  我国是一个古老的道德国度,道德资源十分丰厚。但是,我们的问题在于,全民普遍的道德水平并不是很高,却有着很高、很纯、很敏感的道德评价标准和道德期待。在我看来,这才是“伪道德”的土壤。

  不能否认,个人的道德可能有一个真伪的问题。但是,作为道德真伪的基础的,是一个更为普遍的真伪问题,那就是:我能不能承认并接受一种比纯粹的道德更为普遍存在的人对利益的反应?

  任何社会评价,如果不承认现实,不承认普通人对利益的反应,就容易“伪”,不论是否真的与道德相关。 
来源:《北京青年报》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