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PDA终端、防刺背心、头盔、防割手套……北京市城管部门日前开始按照刚刚出台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技术规范》,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配备一整套的新式高科技装备。报道中说,有了这些装备,就可以有效抵御“贩卖水果的无照小贩手中经常持有水果刀等凶器”。(8月10日《华夏时报》)
说实话,看了这条新闻之后,我不由得从心底泛起一阵苦笑。太平世界,朗朗乾坤,负责管理市容市貌的城管队员走在“首善之区”的大街上,却如同进入了敌占区,举目所见,都是潜在的杀手,这是何等讽刺的场面啊?我们知道,城管虽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但却被赋予了负责执行政府关于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权力,举凡环境噪音、非法屠宰、街头无照流动摊贩、违法占用道路施工、未经批准焚烧废品、河道清洁等都在城管的管理范围之内,有人统计其权力竟然有300余项。
城管的权力广泛而又庞杂,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有很高的素质和政策水平。但糟糕的是,许多城市的城管队员的素质恰恰是良莠不齐的,部分城管队员甚至是通过非正规途径招募来的。由于他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无权无势的市井小民或在城市里讨生活的农村人口,久而久之滋生出一股居高临下、不可一世的“匪气”。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上个月深圳有一批网友在街头为灾区人民募捐,受到城管的暴力干预。当有人指出这样执法无异于土匪时,该城管竟自豪地回答:“我就是土匪!”
听听,由这样的人来执法,城管和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又怎能融洽?
从这个角度来看,城管感到不安全的最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和执法对象之间的紧张关系,而要保证他们的安全,也只能主要从消除这种紧张关系入手。城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城管人员自身安全的保障,说到底要靠广大市民和其他执法对象对城管工作的认同和自觉配合。城管和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绝对不该是一种“扫荡”和“反扫荡”式的关系。
要消除城管和执法对象的紧张关系,最有效的方法,还是要完善法律法规,使市民能够对城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同时在这样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城管人员的素质,使城管队伍能够真正成为文明之师,仁义之师。
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而只是迷信新式装备,那就很可能会陷入这样的恶性循环:粗暴执法—关系紧张—安全受到威胁—更新装备—有恃无恐并更加粗暴地执法……所以,不清除城管和执法对象之间相互敌视的根源,城管武装到牙齿又能如何?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