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总是抽象的,感觉才是具体的。数字是理性的,感觉是感性的,当数字与感觉发生突出的时候,我们该相信哪一个?
最近,公众都遇到了这个问题。本来感觉中一直在涨的物价,却被不久前公布的上半年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给泼了一盘冷水,与去年同期相比仅增长1.3%,涨幅比去年同期还回落了1个百分点。
这简直匪夷所思!
在普通百姓的感觉里,物价已经涨了很多。在北京某上市公司任中层管理人员的白女士说:“四年前,我经常在大商场购买衣服,可是现在商场的衣服价格比以前不知涨了多少倍,但凡看得上眼的,很少有少于1000元的,所以我很少在商场买衣服了,四年来我的工资收入没有太大增长,可是我觉得物价肯定上涨了不止十个点。”
另一项调查结果也显示有许多与白女士有同感的人,中国青年报和新浪网的一个联合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的人感觉自己的生活消费负担比10年前更重了”,可见,民众对物价指数上扬反映强烈。特别是去年以来,居民对商品房价格的上涨抱怨纷纷,不过CPI中却不计入这一项,这让许多百姓接受不了。
专家称,两三年来,食品、水电、液化气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纷纷涨价,这些商品和服务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每天都要消费的“刚性”商品和服务,消费者几乎每日都要到市场上购买,感受自然强烈,其价格稍稍波动就会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同期,家电、通讯、服装等类商品则以降价的姿态呈现在消费者眼前,让人们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奇怪的是,它们的价格下降却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或被熟视无睹。这就是“记涨不记跌”的习惯使然。
至于商品房的价格,在解答质疑的时候,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称,不能直接把商品房价格纳入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里去,因为商品住宅是一个很特殊的商品,它既具有消费功能,而更多具有投资功能。郑京平表示,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普通民众的生活压力放在一起比是不合适的,因为生活负担和生活压力可以来自多个方面。
正是这一番论述,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诸多不满,指责之声不绝。某报评论称,统计部门一句住房有投资功能就把它摒弃在统计范围之内,这实在让人们不能接受。自8年前我国住房改革以来,中国绝大部分公民购房的目的是满足有檐避雨,而非投资。再者,任何消费品都具有投资功能,只有投资的效能大小之别。如果,仅以其价格高,投资潜在功能大,就一股脑忽略百姓大额的消费支出,这是不妥的做法。
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按照国际统计标准,CPI和GDP一样,能够反映一定的问题,但也只能反映一定的问题。正因为商品住宅具有明显的投资性。为卖而买、为出租而买的大有人在。这两种情况都是明显的经营行为。住宅的折旧年限极长,有的可达数百年,且购房分期付款的时间也很长,可以是几十年。这比一般耐用消费品的折旧年限和分期付款年限要长得多。作为一种金融资产,商品住宅被许多金融投资机构吸纳到其投资组合之中。正是由于商品住宅的上述特征,世界各国的专家经过反复研究和实践才把住宅投入列为投资,而不是消费。既然是投资品,不列入CPI之中也是可以理解的。
当然,商品住宅价格不计入CPI,但不等于CPI中不含有居住类价格。一般用居民住房的房租、水电燃料、购买商品住宅贷款利率、住房维护修理费用、建房及装修材料等的价格变动来间接反映居民居住消费价格的变动。
所以说,由于种种原因,抱怨商品住宅价格涨幅过大是合情合理的,但由此怀疑CPI数据的真实性就缺乏根据了。
实际上,CPI是以居民购买并用于消费的一组代表性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来反映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幅度的统计指标。而居民生活负担的轻重、居民收入水平或支出水平的高低等则会受到除CPI上涨外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居民的生活负担加重,可以受开支范围扩大,每户劳动力赡养人口增多,未来支出预期加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然而,作为国家决策机构,不能仅以国际标准的统计数据为决策的指南,CPI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并不是天下太平的标志。真正地体察民情民意,为百姓办实事,才是根本。
统计工作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它反映的是社会发展变化的计量符号,更是衡量各项工作的一个尺度。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准确、及时。有人说,“数字不会撒谎,但撒谎者常常使用数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是为民谋利,政府部门就应该把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自己的主旨来努力工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建立和健全民情民意调查网络等等。
从这个角度看,百姓的生计是远远重于统计数字的,不管统计数据有多么“理想”,政府官员们都应该把体察民情放在首位,那才是真正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