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晚报 |
![]() ![]() 对于未成年人来讲,传统的素质教育与传统的评介体系,对孩子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图为郑州某小学的防火演习,现在已不再强调灭火,而是强调“逃生”。晚报记者 马健 图 |
核心提示:面对有人溺水,面对大火现场,面对行凶歹徒……要不要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事实上,作为每一位有良知的公众都只有一种选择。然而,正是这种传统的教育理念备受着社会现实的挑战。2006年8月1日,河南省登封市两个未成年人(分别14岁、12岁)发现一位6岁的小朋友不慎溺水后,当即相继跳入水中,遗憾的是三人都没再能返回岸上……有公众认为,正是传统的见义勇为潜规则酿成了这一连串事件的悲剧。事实上,传统的见义勇为道德教育,以及传统评价体系的导向影响,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关键性作用,不得不让人警醒的是,在教育孩子有正义感、有敢于见义勇为的心态时,更要教会他们正确掌握处理问题方式与方法。
孩子见义勇为的动力源泉
2006年8月1日14时,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5个孩子结伴在水库玩耍。一个6岁的孩子不慎落水,14岁的侯小龙见状急忙跳水施救,不料水流湍急,将侯一下子冲到一边。这时,12岁的李洋洋见状,也跳入水中,令人遗憾的是,这3个孩子都沉入水中……
回顾一下两人短暂的人生历程,让我们来听听村民和家长对孩子的评价就可以知道,他们的举动绝非一时冲动所致。
“李洋洋、侯小龙都是乖孩子,他们平时只要看见大人就会有礼貌地打招呼,看到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他们会一声不响地帮你去做,谁要是说句感谢的话他们还不好意思呢。”告成镇村民王勤如是说。
李洋洋母亲哭着说,儿子很懂事,放学回家就帮父母干活,不太忙就学习。
正是因为成了大家眼中的“好学生”、“乖孩子”,他们自然而然地作出了自己心中“普通”的救人之举。
“登封这起孩子见义勇为的溺水事件,又给人们敲响了警钟。”郑州市少工委总辅导员岳伟说。
岳伟认为,来源于家长和传统教育的力量,也就是见义勇为意识的灌输,对孩子有着很深的影响。那就是舍己为人是好事情,可以不计代价。
正如李洋洋、侯小龙学校的老师所说:“他们俩平时听老师的话,很热心,学习成绩较好,是班里的尖子生。”
“孩子在学校接受的教育,使他们有了见义勇为的观念,这对孩子健康的世界观和思想观念的形成很有帮助。只是遗憾的是,孩子因为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能力欠缺,很容易使他们在突如其来的事件面前不知所措,从而产生判断上的失误,或者超出意识之外的本能反应,以致酿成不幸。”岳伟说。
“我们并不提倡未成年人超越自身能力的见义勇为行为。”登封市公安局副局长景志敏对两少年此举带来的结局感到惋惜。
教育与评价体系的导向
“小的时候,每天上学前父母总爱叮嘱,要听老师的话,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也是一再重申,要听大人的话。”知名博客专栏作家潇然举例说,家长这种无意识的教育和引导,正好给了孩子一种长期的心理暗示。
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学校,则承接了“听话就是好孩子”的接力棒,在灌输知识的同时,也输入了见义勇为、尊卑长幼的传统精神文化内涵。
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的价值观以及世界观的形成,还受着传统评价体系的导向影响。
2006年4月,四川省平昌县委、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因为勇斗歹徒,13岁初中女学生牟越被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号召全县中小学生向牟越学习。同样是4月,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通气会,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被推荐到示范性高中。
5月24日,来自重庆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上的消息说,从今年开始,该市教委设立了“市优秀学生”的评选。“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典型事迹的学生,将优先评定重点考虑。”凡获得此称号的,可享受20分加分。
7月29日,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应届毕业生潘起超收到内蒙古农业大学免试录取通知书,同时被免收每年3500元的学费。原因是,他在15岁时曾挺身而出营救落入冰窟的小学生苏小林。《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九条说,见义勇为人员“报考自治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可以推荐免试入学”。而在此之前,潘起超还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学生”、“全区五四优秀共青团员”。
正是这一系列的传统评价体系的方向标,给未成年人起到了一个“见义勇为”的导向作用。从而使得未成年人在自己的价值判断中,认为这是社会大力所提倡与鼓励的,自己遇到类似问题时就应该这么去做。
“孩子的思考和比较能力,以及在辨别和筛选过程中独立的判断能力受到了影响,遇到问题,他的潜意识里的反应就是:这件事是光荣的。”潇然说。
“有时候,孩子的行为是潜意识的反应,是受传统教育的影响,孩子的纯洁天性,和学校教育的引导,社会的影响分不开的,从而决定了他们见义勇为行为的产生,这并不是偶然的。”郑州市管城区第二工人新村小学大队辅导员刘学华说。
媒体的角色与社会的思考
“媒体在面对此类报道时,也不加思考地有闻必录,并大力宣传与弘扬,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上社会各届尤其是未成人对在思想上的一种错觉。”河南一家媒体记者如是认为。
在很多时候,不少传媒处理此类新闻时往往给予充足的版面、时间予以刊播。特别是细节的描述上,更是大写特写。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媒体所持的观点以及导向,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风向标。值得欣喜的是,目前已有相当传媒就此类事件发出了质疑的声音。
可以查到此类相关文章数量众多:《别再授予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荣誉了》、《“见义勇为学生推荐上名校”是对学生生命不负责》、《宣扬孩子“救火”缘何引发争议》、《正义的目标是“见义勇为”还是“见义智为”》……
对于媒体来讲,这是一种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也正是传媒理性的回归。与此相对应的是,不少社会人士也注意到了见义勇为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2003年,北京就把《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第二十条“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等条目删去了,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守则也避开了“见义勇为”的字眼;2004年2月,浙江宁波立法禁止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倡导“见义智为”;在湖南省株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工作通知中,“禁止学生参与扑火”被明确写入其中;而在教育部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原来鼓励学生见义勇为的条款也已被删除;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将“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列入其中……
郑州市优秀教师、郑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六年级语文老师翟兰玉告诉记者,在她34年的从教生涯里,她见证了德育教育的变迁。
“按照我们的传统意识和社会公德的要求,见义勇为要不顾一切。如今时代不同了,教育也得结合实际。现在,老师会首先告诉孩子,遇到危险的时候,想办法保全自己,遇到坏人,不要硬斗,要机智勇敢。”
翟老师在课堂上引用最多的例子就是:有个歹徒潜入屋里杀死了女主人,并用刀朝孩子捅了几下,那孩子就倒地装死骗过了歹徒,等到歹徒离开后马上报警,结果获救。
郑州市管城区第二工人新村小学大队辅导员刘学华说,现在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渗透在各个学科和主题队会上。针对学生过马路、游泳、登山等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学校编成了小品和歌曲,让孩子熟练传唱。“暑假前,学校还专门请来医务人员,让孩子们模拟骨折、溺水进行救助演练,掌握在危险发生时基本的救护方法。”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见义勇为”典出《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也就是说,“见到合乎道德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反过来说就是,见到合乎道义的事就要勇于去做。在《宋史·欧阳修》中也有记载:“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
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见义勇为自然是要大力宣传与倡导的,但更应该宣传与倡导的是,在实际情况中遇到此类问题时应该掌握的方法与方式。
“你得让孩子知道,见义勇为值得表扬,但如果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就只能造成无谓的牺牲。假如登封少年水性好,完全有把握救起伙伴,那么无疑是值得肯定的。现在悲剧酿成了,他们的行为值得歌颂,却不值得提倡。”翟兰玉如此评价。
对此,郑州市少工委总辅导员岳伟表示赞同,“时代形势不同,决定了教育观念的调整。以前的教育是提倡和灌输,现阶段教育观念的转变,就是要教给孩子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同时,也体现了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市场分配机制中的效率优先。”
“孩子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具有正义感,是这个时代需要的。但对于孩子而言,没有比生命更可贵的。”
儿童教育专家李焕认为,传统的教育,看重的是道德观对孩子精神品质的牵引。现在,生命权高于一切。现在的教育,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不希望孩子不顾自身条件,做无谓的牺牲。而且,大家都教育孩子,遇到危险首先规避风险,然后再释放道德。跟以前先树立道德观,再学习技巧刚好相反。
“登封少年救助伙伴的精神可嘉,应该赞扬。但是他们采取的行为并不正确。作为未成年人,他们还不能对自己的安全作出准确的判断和保障。对于他们来说,任何行为都没有生命重要。他们本来是有时间可以早点去喊成年人的,但他们忽视了,结果造成了无法承受的遗憾。”
事实上,对于未成年人来讲,首先要拥有见义勇为的优秀品德,要富有正义感,然后则是方法和形式问题。《今晚报》的一篇评论称,比如,当看到有人落水,或落入煤气井,没有把握就不要贸然跳下救人;看到歹徒抢钱,自己人单势薄也不要盲目冲上,可及时报警,高声呼救更是简单实用,一来可以招来有能力有经验的人,二来可吓退歹徒。“此外,我们还要教孩子认识社会的复杂与不平衡性。一般小偷小摸,自然是出于好逸恶劳,也不排除个别人为生活所迫。他们想要的不过是维持生计的钱财。有条件的吓退他、抓住并教育他;在‘敌强我弱’之时,放其一马,也是智慧。逼得太甚,导致你死我活的惨痛结果,似乎也非仁者智者所乐见。”
河南省教育界一位人士坦言,现在的学校教育,正传播给学生一种新型的思维,尝试扭转单一片面的观念。(郑州晚报记者 陈祖强 王杰/文 马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