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集体野浴 你管得着?
2006-07-18

浙江在线
 
  水中一个个浮动的裸体,在夕阳的照射下格外油亮健壮。他们不是在游泳,而是在肆无忌惮地搓澡。这里并非浴池,而是露天水面。“我们舍不得花钱洗澡。去一次澡堂子相当于没了一顿饭钱。”昨日,记者接到读者电话称,一到傍晚,沈阳市的北陵公园湖面、浑河和丁香湖等处就俨然成了农民工天然的大澡堂,农民工脱光了衣服,尽情地享受着洗浴的乐趣。(7月14日国际在线)

  不难想见,农民工的集体野浴带来一种怎样的场景。一边是全身充满汗臭味的农民工在湖水里尽情地搓澡,释放着一天劳累后的欢乐,而一边是公园里散步者的视觉尴尬,尤其是让女性望而止步。公园是居民休闲娱乐场所,如今却成为农民工的“天下”,可以说,这不仅仅是安全问题,而是一种权益问题。

  在此,指责农民工的粗鲁、庸俗、无知都是不当的。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多处工地,仅有一处安装了淋浴设施。一些农民工对记者反映,“十天不洗澡是常事”,“由于身上太脏,我们都不好意思上街,更不好意思接近女孩子。天太热时,我们就接一桶自来水浇身子。你们给我们曝一曝光吧,我们不怕上报纸。我们也是人,不洗澡真难受啊”。听听农民工那朴实而无奈的话语,能够有水冲冲凉竟成了他们的一种享受和奢望。

  显然,农民工这种基本生活权益的缺失,折射出了企业主对农民工权益的漠视。“建筑工地周期一般在一年左右,人员流动性大,工作时间短,更没有加热水的环境和洗浴房间”。其实,对农民工来说,他们并不追求什么豪华淋浴,只要有个简易的工棚,装上几个自来水笼头,花钱不多,却又解决了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可就是这种“不挑剔”的愿望,也成了工地老板辩解的理由。

  同时,在此值得质问的是当地的职能部门。据沈阳市劳动局监察支队负责人说,行政主管部门已把建筑工地上的小澡堂、食堂、活动室、小会议室等项目纳入创建文明安全工地考查审核内容,这是一个制度落实问题。那么,既然制订了相关制度,为啥就不能真正落实?这就反映出了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停留在制度上,满足于会议中,没有真正地重视农民工权益。

  农民工集体野浴,可以说是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缺失的一种集体抗议,它在让人尴尬的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有所为。


作者: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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