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扯落半裸女主播的“粉红丝带”?
2006-06-15

2006年06月13日 红网
 
  昨日,湖南电视台女性频道网站发表女主播陈丹(秀客)的道歉声明,此前,她因拍摄半裸广告被电视台暂停工作(2006年6月13日《新京报》)。

  事情起因于长沙街头的一幅半裸出镜的“粉红丝带”公益广告。除了陈丹外,另外两名广告代言人是湖南电视台女主持人许静(秀客)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三学生Lisa(秀客)。

  当许多人议论纷纷,甚至有人辱骂她们的时候,我自己是把她们当成3位女战士来看待的。她们没有违反《广告法》,没有侵害他人利益,而且还是为防止乳腺癌做义务宣传。她们半裸出镜,为的是吸引人们的眼球,引起全社会都来关注女性的健康。

  伊朗有一部《着装法》,专门规范人们特别是妇女怎样穿衣。而我国没有类似的“穿衣法”,那么,陈丹她们究竟犯了什么戒律呢?

  有些人心里可能装着一部“穿衣法”,不但不准妇女半裸出镜,甚至不愿意妇女们露出身体的优美线条。现在,有些人不是极力提倡穿“汉服”吗?他们连两腿分叉的裤子都不想让大家穿了,更不准妇女穿了,因为这太性感了,太邪恶了,后果太严重了。

  陈丹对没有经过女性频道批准就外出打广告的行为进行道歉,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涉及到劳动纪律的问题。但是,她承认半裸广告是“形式欠妥”,这就是一种屈服的表现,不说是全部“倒下”,也至少是“身负重伤”。

  陈丹是在世俗的巨大压力下倒下的。如果只是网络和其他媒体的压力,我想她也不至于就倒下了,但是,电视台的“行政”压力将世俗的压力推向了极致。电视台已经暂停了她的工作,如果她还不道歉,挽回电视台的“名声”,她就要面临失业。所以,陈丹就顶不住了。

  鲁迅当年问道:“娜拉走后怎样?”现在,陈丹无疑也是两难选择:或者道歉,或者走人。她不想失去主持人的工作,所以,她只有选择“战略撤退”。她是有保留地道歉,因为她说“形式欠妥”,并不是不妥;她说以后采取“更合适”的方式,而不是说以后采取“合适”的方式。

  好在另外两位女战士还没有倒下,许静和Lisa还没有道歉。在许静、陈丹和Lisa之前,影视明星袁泉、彭丹和金星已经做过裸体或者半裸的“粉红丝带”广告。但愿她们永远都像“粉红丝带”那样坚韧而美丽,既有生活保障,又有完美乳房。

作者: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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