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12日
昨天网上的一条热点新闻肯定让很多“恶搞迷”们郁闷不已:网络“恶搞之父”胡戈最新网络短片《鸟笼山剿匪记》引起国家广电总局的注意,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表示: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否则将会立即被制止。这也就意味着,网络短片《鸟笼山剿匪记》有可能随时被叫停。同时,更多的“恶搞迷”们担心,随着网络短片的愈演愈烈,相关法规可能会很快出台。
虽然我不是个“恶搞迷”,但胡戈和胡倒戈们精心制造的网络短片还是让我多了一瓶快乐调味剂,所以从心理上来说,我是期待“胡戈”和“胡倒戈”们能带给我们更多搞笑网络短片的。但喜爱网路短片不是无视其负面影响的理由,这一点,相信“恶搞迷”们跟我一样清楚。也正因为如此,我对网络上对广电总局可能介入网络短片管理的大量批评之声有着不同意见:新生事物固然需要管理者有着宽容的心态,但宽容也并不等于听之任之,对其进行适度的管理不仅有必要,而且很有必要。
对新生事物进行管理是可以预见的,并且任何一项新生事物也总是在完善的管理下才走向成熟的,传统的影视作品如此,新生的网络短片也是如此。虽然胡戈在和陈凯歌之间关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争吵最终不了了之,但胡戈和众多“恶搞迷”们心里应该很清楚,这只是因为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影视作品的管理手段比较滞后,才让胡戈和他的“馒头”能够涉险过关。如果“胡戈”们继续这样恶搞下去,在网络影视作品管理办法完善之后,说不定哪天他们就踩上了其中的某一条红线,最终闹得灰头土脸。所谓大浪淘尽始得金,广电总局如果能在鼓励原创精神的前提下对网路短片进行适度管理,不仅对保护恶搞对象的知识产权很有必要,对保护网络短片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也大有益处。
相信一个没有管理、劣作充斥的网络短片市场,会很快给每个人带来审美疲劳。对于坚持娱乐精神的“胡戈”和“胡倒戈”的粉丝来说,面对广电总局介入网络短片管理的可能,一味抵制和批评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他们应该做的,是尽量通过合适的渠道发表自己对网络短片管理的意见,并通过民意督促广电总局出台不伤害原创精神的适度管理办法。如此,网络短片才能继续沿着合适的轨道娱乐下去。
(苏乔江苏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