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哪怕是假的也行,不然不让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河南某大学大四毕业生接到学校的通知,必须拿着和单位签订的合同才能进行论文答辩。
这让笔者联想到新华社2004年9月刊发的记者调查。文章罗列了这样两组数据:北京某学校的就业率据说是75%,可实际上在统计数字截止时就业率连55%都不到;而某高校一个30人的毕业班只有7人签约,但学校统计出来的就业率却高达80%。
把一切有就业意向的、考上研究生的、通过关系搞到就业证明、有假就业合同的统统算进就业率,如果还完不成指标,那就只好继续掺水造假,逼迫高校毕业生“哪怕假的也行”了。
高校为什么费尽心机地“制造”高就业率呢?原来教育部2003年出台的“十大挂钩”政策明确提出“招生计划与就业率挂钩”。一方面是代表着政绩的就业率大比拼,另一方面是关乎高校存亡的招生大战,哪所高校敢不把就业率放在眼里?高校为什么逼迫毕业生“假就业”的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
于是,一系列的负面效应逐渐产生:首先,为了追求高升学率,高校容忍甚至公然逼迫毕业生制造“掺水简历”;其次,这导致教育主管部门无法掌握真实的就业率,对高校就业的宏观调控和指导政策就成了无源之水;再次,“虚假就业率”导致一些市场需求不大的专业反而吸引大批考生,导致供大于需的恶性循环;最后,“虚假就业率”败坏社会风气,使一些代理出售“假劳动合同”的单位得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