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悲哀的“没有矿难,哪来腐败”
2006-06-01

2006年06月01日 中国青年报
 
  在新华网上浏览关于左云“5·18”矿难消息的网友评论,看到一位网友写了短短一句话:“没有矿难哪来的腐败呀?”这句话让我有振聋发聩之感。

  就事情的因果关系而言,这位网友的评论似乎不通。无数事实证明,每一次重大的矿难后面,都隐藏着某种腐败,正是因为有了“受贿入股”、“权力分红”之类的“官煤勾结”,才导致了一次次的矿难,所以,如今说“没有矿难,哪来腐败”,岂不是颠倒了因果,混淆了是非!

  然而,现实生活又活生生地告诉我们,确实是只有发生了矿难,而且是重大的矿难,才能暴露腐败,才能挖出贪官。在那些尚未发生矿难的地方,或者虽然发生了矿难,却并不“重大”,还不足以惊动省区市或中央有关部门,尽管腐败依然存在,却很难挖出贪官。

  国务院于去年发出“紧急通知”,规定2005年9月22日为清理官煤勾结的“大限”。中纪委规定:逾期不撤出煤矿投资的官员一律免职。然而,先不说这“大限”日期犹如橡皮筋不止一次地宽限,直到最近还有一个地方有关部门在发红头文件,称“对今年6月再不从煤矿撤资的官员要严肃查处”云云。即使有些地方清理出个别干部假撤资,但只要不发生矿难,似乎都可以既往不咎,当然也不会按“腐败官员”进行处理。正应了那句“没有矿难,哪来腐败”。

  矿难后面的腐败,如果都要等到重大矿难发生以后才能暴露,都要靠矿工鲜血的浸泡才能让腐败浮出“血面”,我们的反腐成果岂不是太沉重、太残酷了,反腐成本岂不是太大?监督机制岂不是太形同虚设?

  其实,早在若干年前,中央就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不能在企业兼职,但那么多领导干部在煤矿投资入股甚至兼职几年十几年,却没有一个人因此被查处。就拿这次左云矿难来说,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下发“铁规”,坚决查处“官煤勾结”,然而,当地官场三驾马车的党委书记、乡长和人大主任,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知有50多人被陷井下,却同矿主统一口径谎称只有5人。如果没有这次矿难,或者他们的瞒报成功,官与煤恐怕还能继续勾结下去。

  “没有矿难,哪来腐败”,但愿这因果的颠倒,只存在于网友的牢骚或误会之中。而在现实里,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有了腐败,就有矿难,为了杜绝矿难,必须首先根除腐败。

作者: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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