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让人“不好意思”的氛围
2006-05-18

    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文明行路,帮助纠正闯红灯行为,为上海营造出好的文明行路氛围。市民不好意思再闯红灯,全市主要街道闯红灯的现象已明显减少。(5月17日《青年报》)诚如静安区公安分局警官所说的那样:市民乱穿马路闯红灯常常是不自觉的行为,很多时候是“从众”。笔者在一个大城市市区的主干道红绿灯下作过观察,公路上绿灯还没亮,但每见车流减少,就会有一两个行人先将脚跨了出去,见站在那里的协管员没有(准确地说是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些本来犹豫的行人遂跟着将脚跨了出去。面对一大群人闯红灯,原本喜欢鸣哨、大声吆喝的协管员没有了脾气。我用数码相机摄下了这些镜头,掉头问协管员,为什么不及时制止,协管员道:有什么办法,一个人好办,一群人谁也没办法。可见,“从众”确实是助长乱穿马路闯红灯行为的社会心理。

  有意违章,不遵守交通秩序的人,往往只是个别。对于这个别人,当然要坚决制止,甚至给予必要处罚,但对于并无主动违章愿望的多数人,却不能依赖处罚,因为法不责众———在“从众”心理支配下,居于多数的人知耻不为耻,知荣难为荣———明知红灯不能也不应当闯,却难做坚持等到绿灯亮了的人,实在不足为怪。

  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维护交通秩序的成功,给我们以启示:创造遵守交通秩序的舆论,及时制止个别闯红灯行为,有效营造多数人“不好意思”闯红灯的氛围,至关重要。“不好意思”闯红灯的氛围,调动起来的是人们对荣耻、善恶、是非心底的认同,它唤醒的是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无疑,有了这样的氛围,多数人才能坚持等到红灯亮,规章才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违章的处罚也才能产生更大的正效应,闯红灯的不良现象才能更有效地得到遏制。

  显然,“不好意思”闯红灯的氛围,绝非严刑峻法所能营造,也绝非单靠警察监督就能保证。交通文明,尤其需要所有市民参与其中。创造机会,让更多市民参与,形成氛围,如此,一个城市整体的文明素质才能得以体现,交通文明才能真正实现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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