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狙击企业带污搬迁?
2006-05-15

2006年05月15日、 新京报
 
  “95%海水遭重度污染,“珠三角”逼迁五万高污港企”———5月14日《经济观察报》报道,一个令众多投资“珠三角”的港商颇感心惊的消息正在迅速传播:一些高排污的港资企业近期纷纷得到当地政府告知,约满后将不会获得续约。据悉,一些企业正陆续搬离深圳、东莞等地,有的把新厂开到了云南和缅甸边境,有的则打算迁到江西、湖南等地。

  从报道中得知,这些污染企业固然是从“珠三角”“败走”,但似乎少有从此“洗心革面”不再污染的打算,一些企业之所以迁向内地,或许是准备易地再“染”,再寻发财机会。在当前局面下令人不得不担忧的是:这些污染企业会不会成为“打一枪换个地方”的“污染游击队”?

  据统计,目前在“珠三角”地区的港资企业有8万多家,面临转型的企业多达5万家以上,可以想见的是,如果这么多污染企业都迁往内地,则相当于打开了一个怎样的污染“潘多拉盒子”?从当前形势以及近年的经验看,这些污染企业大概是不难找到新的栖身之处的:当前有太多地方,发展冲动十分强烈,有的饥不择食。所以,这些在“珠三角”地区已经几乎成为“过街老鼠”的污染企业,可能很快成为其他地方政府的座上宾。

  倘若此事不幸而言中,这就是一种比较危险的局面。实际上,与内地一些地方相比,“珠三角”地区或许要算是污染承受力比较强的地方,因为当地水量充沛,离出海口也较近。“珠江三角洲近岸海洋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排入珠江口的各种污水量每年超过20亿吨,珠江口海域如今95%的海水被重度污染。显然,如此规模的污染如果施予内地,其危害性大概还会增加许多。

  笔者认为,对企业带污迁徙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出台措施,予以“狙击”。由于一些陷于发展狂热中的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已经失去了“免疫力”,对企业带污搬迁的行为,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硬性措施,并确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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