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女白领穿马路尴尬了谁?
2006-04-25

     乱穿马路被交警拦住,硕士女白领刘某不但交罚款,还粗口辱骂交警,并当场抓伤交警手臂。昨日,这名女白领成为上海市第一个因为乱穿马路后妨碍交警执法的行人,被卢湾治安分局治安行政拘留10天。(4月22日青年报)

  这是读书节所看到的极伤读书人体面的一则新闻。公众的目光会更多聚焦于高学历人群社会公德与法律意识的缺失,然而,逮着一个违规穿行马路的硕士生,感到尴尬的不仅仅是她本人。

  或许有人会责问,难道这位硕士小学、中学、大学阶段没有接受过交通规则的教育吗?是的,她应该在幼儿园里就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近日,内蒙文物专家语出惊人,他认为我国早在唐代便出现了交通规则,并在驿道和车马稠密区立碑,告诫人们遵守。唐朝到今世,淹没了多少“人车路”!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包括高学历人群在内的公民,不懂得最起码走路行车规矩?还有人在一次次以身试法?此前海南的一所幼儿园教材里出现了“红灯亮了行人就可以过马路,绿灯亮了行人就停下”,老师照教不误,最后家长提出来,媒体曝光后才得以查处和纠正。交通规则等基本的法律常识究竟应该怎么教?究竟如何才能深入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遵守法律成为他们一种习惯?难道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不该有所反思吗?

  或许有人会责问,作为一名硕士,知书达理,理应带头执行法律法规,怎么会犯这种横穿马路的“低级错误”?是的,一个人掌握知识的多少本应该与其拥有的法律常识和社会公德成正比,不过,让我们看看江苏省最近交通执法情况,就知道漠视交规现象与接受教育程度没有直接的关系。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每天晚上,和家人在公安厅周边的马路上散步半小时,“走到路口时,对面明明是红灯,我竟没有看到一个市民停下脚步等待绿灯!”“一连三个月下来,我只发现了一位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前段时间,某电视台将摄像机架在路口,拍摄行人过街的图像,准备对没有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奖励。三天下来,一连拍了5000多行人,奖品到现在都没有发出去!”提高整个公民的法律素养并不仅仅属于单一的教育范畴,需要全社会形成一个敬畏法律,严守法律的强烈氛围,再辅之以依法监管,严格处罚,方见长效。

  透过硕士生穿马路被罚这一案例,看到法律不被敬畏特别是不被知识界人士敬畏,令人忧虑。这不仅嘲讽了高学历群体,同样也警醒了公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对于当今社会生活显得非常重要。但愿这样的新闻是第一例,也是最后一例

【来源: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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