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媒体报道了北京某建筑工地11名民工连续三顿吃领导剩饭的新闻。18日,记者再次到该工地采访,却发现向媒体投诉的11名民工都已“下岗”,全部“闲置”在宿舍。据4月20日《华夏时报》报道,建筑工地的项目部经理解释说,报纸登出他们工地上有人给民工吃剩饭的消息,给单位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考虑到单位一直信誉很好,单位最终决定同吃剩饭的11名民工所在的劳务公司解除合同
按理说,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即使“领导很生气”,但畏于舆论压力,工地领导也应做做样子,改善一下民工的伙食。但出人意料的是,在这则新闻被媒体报道几天后,11名民工就集体下岗,看来,工地领导似乎连样子都懒得做。
工地领导的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不顾社会道义的心态。或许,在他们看来,社会道义和处于弱势的民工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只要自己的利益受损,只要自己的情绪不悦,哪怕舆论谴责,也要解雇民工,出一口气。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心态,工地领导才会把自己的剩饭给民工吃,才会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大言不惭地说:“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人当然也可以不吃。”才会在此事被媒体曝光后,与劳动公司解除合同,使这11名民工下岗。
必须指出的是,在“民工吃领导剩饭”的新闻被报道后,有媒体指出,此事既侮辱了民工的人格,还有欺诈的嫌疑。试想,当事情发生后,如果工地领导等相关人员受到处罚,11名民工下岗的事或许就不会发生。而对于民工兄弟来说,当下次面临类似遭遇时,他们还会不会勇敢地对媒体说出自己的怨言,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下岗后,政府有关部门会不会对此进行干预,并积极寻找更有效的解决手段,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