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德国柏林的艾娃是国家环保总局下属“中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资料研究中心”的外籍工作人员。她在北京生活和工作六年后,却说有点不太会扔垃圾了。(见4月19日《中国经济时报》)
艾娃说,柏林市民扔垃圾的习惯是,先在家里将垃圾分好类,然后投放到楼下公共的分类垃圾桶,再由垃圾回收公司运走。在北京,她即使在家里把垃圾分好类,到了室外也不知道分别往哪个桶里扔,也很少见有人分类后扔垃圾。由于北京回收电子垃圾的网点太少,她也不知道废旧电池怎么处理,而在德国,只要是卖新电池的商店,都有回收旧电池的义务。
艾娃在中国不会扔垃圾,折射的是我国垃圾分类与回收上的尴尬。大家都知道,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富,经过处理之后,大量垃圾就会焕发新的生命。善待资源,从善待垃圾开始,在中国这样一个资源紧缺国家,格外重要。但事实却难如人意,大量有用的垃圾,或被焚烧,或被填埋。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可利用而未得到利用的废弃物的价值达250亿元。
垃圾分类还可以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多数城市的街道上也有写着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字样的垃圾桶,但大多成了摆设,笔者为此搞过专门调查,管理者大多指责市民缺乏分类意识。
发达国家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不是天生的。在那里,除了加强宣传外,很重要的是落实责任,依靠市场力量。如德国的垃圾分类责任,不是政府和社区,而是垃圾回收公司。回收公司是垃圾分类的受益者,他们要通过多种形式,经常向市民宣讲一些分类常识,现场帮助市民分类投放。市民“垃圾分类”的习惯,就是在这样潜移默化中养成的。与此相比,我国在垃圾分类推广上,似乎忽视了回收者的责任,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推动和市民觉悟。手段单一,政府推不动,市民抱怨,在所难免。
可见,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关键在机制与责任,我们应借鉴国外的好做法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