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召开全国贯彻《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会议。据悉,民政部门将对全国孤儿进行调查统计、并给每人发放一个身份凭证,以此作为各项救助保护措施的依据。而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计划,是新建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
从此前给福利院的孩子“改名字”,到如今一系列制度化的孤儿、流浪儿童救助机制建设,由成人构成的主体社会,表明了这样的鲜明态度:在纯真、可爱的孩子面前,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就是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他们在走向成人的路上不会误入歧途,保证他们不因某些“先天性障碍”而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这是一个社会应尽的职责,一个政府首要的义务,一个成人对孩子永不能更改的承诺。
目前,中国有近2000万不超过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城市中,也有数以百万计的儿童随着进城打工的父母一起“流浪”着,至于散落民间的孤儿、流浪儿童,我们目前还无法获知一个确切的数字。
这么庞大的孩子群体,遭遇了卫生、保健、医疗、幼儿照顾及学前教育等问题,也许还要多出一个如何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问题。如果对此我们不及时加以重视,一直被描绘为民族未来的这一代孩子,将可能成为孤独无助的权益与心理失衡者。
救助一个孤儿、一个流浪儿童,有吃有住当然是基本要求之一,但哪怕管孤儿和流浪儿童吃住一辈子,也不能说是完成了社会对孩子负责的使命。没有知识、没有知识所赋予的人格化教育,孩子们就很难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人,也无法在未来融入社会的主渠道。
笔者希望,除了为孤儿、流浪儿童以及一切有需要的孩子解决生活之忧,流浪儿童可以感受到他乡的温暖———政府要开办福利学堂、普及人格教育、秉承未成年人救助的开放性和公平性,善待每一个流落此间的孩子;孤儿可以回到梦想的生活场景———温暖的房间、父母一般的笑容与关切、舒适的大床和厚厚的被褥,让一度走失的爱与被爱重回他们身边。这些工作,将指向共同的目标———给予孤儿和流浪儿童起码的情感关怀与成长氛围
【来源: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