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好些日子以前的事情,一个男人在我的鞋了踩了一脚,终于露出了满足和胜利的神情。我本该忘掉它,却不时又想了起来,心里觉得别扭。
既然是故事,就先谈谈经过。
那是在一次下班的1路公交车上,人潮汹涌,人多脚多是不用多说的。除了可以想象坐着座位的人们是如何在最初获得那样的境遇的,其他的站着的人,状况大约是相差无几的。上车就是过独木桥,桥只有几十厘米宽,一次过一人,这个限制摆在那里,让人同途疏归,各自找个落脚之地,维持,维持,再维持自己那一方宝地,完了又各自散去。
一不小心,我似乎踩到了什么——是个人的脚;紧接着,我的脚也被踩了一下,不过没什么,可我稍稍望前,看见一个男人一脸愠色之后,又出现的半个满足的表情——是他踩我。
咳,我顿时明白了,先是我踩了他的脚(不小心),然后他觉得不舒服,心理憋个疙瘩,心想着,嘿,我竟然被谁踩了一脚,再看看前面,正是我这个一看就还没找到位置的人,片刻思索,断定是我踩的,于是又想,不成,我得回他一脚(虽然并没有人看见他踩了我,让我感觉到丢脸,而我再回踩他,也没有人看见我的得意之举,然而我心理总痛快了不是?)。
于是我就这样也被踩了一脚。我看着男子的神情,除了满足和胜利之外,还有些挑衅。当然了,我不会受他这一激励,而去再回踩他一脚。挤个公车,互相磨蹭着,踩上几回,很正常,值不得亏损什么。
这事情已经过去了多日,现在我想起来,竟然时时觉得好笑。当我想起他那一脚,仿佛看到一个背小包袱的男人,小心谨慎地四处张望,仿佛四周都潜藏着他的敌人。倘若有人触动了他敏锐的紧张的神经,马上便紧张起来,大脑迅速而矛盾地转换,一番等量计算之后,得出一个反应的措施。其实,回敬一脚就是应急措施之一。
然而,一个人,真的需要把持和维护着自有,对任何一个已经或可能对自己做有意或无意的不同程度的“伤害”(我们姑且称其为伤害),而产生迅速而自认为公平的反应么?不需要吧,就算是真的伤害,我们“糊涂”一下,“麻木”一下,自然而过,难道不可以?我以为,人活着,总不是为冲突、为守卫而生存,而要以争取、以享受即有和既有的事物为希冀吧,无论物质的,或是精神上的,大抵如此。
受人一脚,也就多了个鞋印,并且多了个精神上的阴影——这阴影实在是可以忽略的;而再回敬一脚,最多也就为倒打一耙,失去了什么?没有,多了点不痛快的心理,却也是自己招来的,整个过程,其实并没有争取和维护到什么。
或许他要想,这是个尊严问题。那么,我们来想想,尊严这个问题,是双方的,还是单方的?如果是双方的,那么,你受人一脚,而他并非有意,这种无意的行为,自然不能使他联想起尊严,这样一来,你的所谓尊严受到了伤害,是从哪里来的?——如无源之水,来得蹊跷。那么,你要以回敬一脚来挽回尊严,自然也是空穴来风的。
再说,如果是单方的。那好,你若是能够时刻能够与尊严保持着警觉的关系,你一人独处,尊严也能够受到冲击,那么,这关于尊严的问题,岂不实在是你的个人问题?因为个人的问题而从外界获得一种虚无的满足感,这就更加类似玩笑了。
好了,事情又回忆了一回。这回,心里除了还是感到好笑以为,或许还多了点别的思索。明白与否,就只能一二看看了。
200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