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摊城市”有违以人为本理念
2006-04-11
日前,新华社的消息说,安徽合肥市市容局提出了创建“无摊城市”的目标,主要措施是全部拆除脏破、杂乱店的招牌,彻底取缔占道摊点,引导经营户入室、入场经营。此举在市民中引发了争议。

  这样的城市创建目标引发争议是必然的。正如有的市民质疑:“无摊城市”就是“文明城市”吗?这个逻辑不弄清楚,该目标的正当性就经不起拷问。

  在城市中靠摆小摊谋生的是谁?或是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或是进城打工的农民,无论怎样的身份,他们都是收入很低的人群。高收入者或许看不惯他们的经营之道,但是,这样一个人群,非常现实地存在于我们身边,即使是用强制力把他们赶走,也不能证明这样的人群就会消失。既然有这样的人群存在,政府又不可能包揽他们的生活需求,而总要给他们一个谋生的方式。当然,可以引导经营户入室、入场经营,但入室、入场是要交房租、场租的,提高的经营成本又会成为他们谋生的障碍。


  城市中的小摊为谁提供服务?主要还是中低收入者。他们的收入还不足以经常到大超市购买价格较高的生活必需品,也许在街巷深处、城市角落的某个菜摊、某个小商品摊位,正好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让低收入者能在城市谋生,也让低收入者能在城市低成本生活,这是以人为本的要求。

  而更多的事实证明,城市化的推行,流动人口的大量存在,建立“无摊城市”的目标永远只是脱离实际的“乌托邦”。只要有低收入人群的存在,只要有市民的需求,摊位就必然存在,如果强制推行,只不过增添了摊主的“打游击”频率,增添了城市管理者“围追堵截”的成本而已。化解之道,还是市民的建议:变“堵”为“疏”,划定“小摊”的经营点,并加强对其经营卫生、时间等方面的管理———惟其如此,方能“双赢”。

  违背人本理念,又缺乏现实条件,“无摊城市”终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需要警惕的是,“无摊城市”的目标何以能够以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而提出。


  这显然是把“文明城市”曲解为“无摊城市”。创建文明市容,没有人会反对,但是,人们需要的市容,不简单的是环境优美、清洁整齐,更包括具有内在人文品质的“包容”———上能包容流光溢彩的轿车楼房,下更能包容蜗居于背街陋巷的谋生者,让城市中的所有人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一个城市文明之美,如同一个人,不能只是外表亮丽,而更要有一个人文的、法治的、有秩序的、充满温情的内核。

  我们已经见证了许多类似的荒唐事:为了市容,江西崇义县曾把县城的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集中扔到了邻县的荒郊野外;不少城市划定“禁讨区”,甚至规定在政府机关附近禁止乞讨;有的城市规定市民不得在沿街阳台晾晒内衣裤;还有的城市把低排量的出租车更换成高档轿车,不管市民要为此多掏多少车钱;更有的城市甚至要求收废品的人统一着装、统一用车……

  我们曾经多次表达过如下的理念:评价一个城市是否文明、和谐,不是看这个城市的富人们生活得怎样风光,而要看处于最底层的人的生活状况———那些流浪乞讨人员是否得到了积极救助,失业人员的生活是否得到了妥善安置,老弱病残者的福利待遇是不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提高;评价一个城市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更要看看这些不易表现出来、身处高楼大厦后面的普通百姓有着怎样的生活环境。这样的理念是科学发展的理念,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和谐城市的理念。而“无摊城市”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的名义提出,让人们再次感到,这样的理念还有必要重申,践行这样的理念还有许多路要走。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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