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通过对城八区法院的调查发现,医疗纠纷案件正在逐年上升。
2000年,丰台法院医疗纠纷案件收案5件,到2005年已经达到22件。而作为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受理最多的海淀法院,5年间案件的数字也增长了近10倍。
记者选取了2002年1月至2006年3月20日城八区法院受理的100个典型案例,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分析。其中,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出现漏诊误诊就占到52件。
据丰台法院多年从事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介绍,医疗纠纷案件的上涨与医疗机构管理中存在问题有很大关系,医疗结构可以说是“大错少有,小错不断”。
无奈之举
目前,在各医疗机构中,病人就诊时随时记录甚至携带录音笔、小型摄像机的现象很常见,为的是保留证据,防范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
法律、医疗工作者建议,除了通过医疗体制改革解决根本问题外,当务之急是建立专门的医事法庭,促进医疗纠纷更合理地解决,同时形成对医疗机构责任行为的约束力。新华社发
现状:医疗纠纷案件 逐年上升
以丰台法院为例,1999年5月至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为30件。
这之后至2005年8月,受理的案件为78件。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12月,经丰台法院判决医疗赔偿患者的费用总数近100万元。
而海淀法院在2000年受理了13件医疗纠纷,2005年受理量增长到124件,今年截至3月20日,受理数量就已经达到了51件。
放下手术刀 医生读法律
据某三级甲等医院的医务处薛主任介绍,近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甚至出现过多起医生与病人正面冲突的事件。但起诉到法院的医疗纠纷仅占三成,尚属少数。而有七成的医疗纠纷在医院专职部门或医务处的处理下“消化”。
医疗纠纷多了,忙坏了专职处理这些纠纷的医生。据薛主任介绍,一些大医院近年来纷纷成立患者服务中心或者医患服务中心,这些部门从原来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的医务处脱离出来,一些医生放下了手中的手术刀,去学习法律知识用以处理找上门来的纠纷,甚至还有人跳槽成了律师。
此外,一些擅长或了解医疗知识的律师成了医院争抢聘请的顾问。他们在医院与患者出现纠纷时,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起诉原因排行
在目前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构成医疗事故赔偿的非常少。
在100例案件中,多是医疗机构在行医中存在着过错,如给患者开药没有过问过敏历史,手术选择的时间考虑得不周到,由于大夫的疏忽给糖尿病人输葡萄糖等。记者调查后,统计出起诉原因排行前四名。
Top1 医生诊疗过程 出现漏诊误诊
案件数量:60件
案例回放:2004年11月18日上午,在市场卖肉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由
点评:薛主任告诉记者,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出现漏诊误诊的现象占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首位。医生由于疏忽或专业知识不全面引起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尚属少数,大部分这样的案件医院都会和患者协商解决。
Top2 医务人员疏忽大意 病人受伤害
案件数量:10件
案例回放:2004年9月16日,患有糖尿病的
据办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这是一起很典型的因医疗人员的疏忽大意,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产生危险的医疗纠纷。医院因疏忽大意,致使
点评:薛主任表示,这种行为表现为大夫的极不负责任,出现这种情况,医院也会处罚相应的主管医生。
Top3 管理不严 患者凭空多生几种病
案件数量:4件
案例回放:
点评:据丰台法院民一庭邢法官介绍,在其审理过的多起医疗纠纷中,一些医院存在病历管理不严格、病人入院手续不完善、出入院通知单填写不准确、医生不按规范书写病历及病人床头卡等情况,造成病人对医院意见很大,以致诉讼。
Top4 经济利益驱动 不问情况乱开药
案件数量:2件
案例回放:医生不顾药品说明书中的警告:“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在开始本药品服用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为了得到药厂的返利,医生未询问病人过敏史即开药,致病人严重过敏。
点评:薛主任称,医务人员和药厂之间存在经济利益的情况近年来越来越少,但每个医院都不会完全避免这种情况。此外,由于医生用药不规范,患者产生不良反应的事件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处理这样的纠纷也耗费了医院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法官解读:哪种医院易成被告
说起医疗纠纷,海淀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介绍,从全国来讲,北京的医院多,从北京来讲,海淀区的医院多,海淀法院自然成为全国受理医疗纠纷案件最多的法院。对于医疗纠纷案件逐年上升,马法官所在的海淀法院经过调研,得出一套独特的见解。
马法官说,最容易被告的是医疗条件比较好、技术比较高的医院,其中三甲医院容易被告,比例很高。
其次,收病人多的医院容易被告。第三,知名的医院容易被告。全国各地的患者慕名而来,都集中在这些大医院里,医患关系出现纠纷的比例要高。第四,治疗疑难杂症的专科医院容易被告。
法官建议:别索求高额精神赔偿
马法官指出,百姓存在着对法律法规的误解,他们认为一起诉了医院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但事实上,很多人因为自身的举证不力而输了官司。
马法官建议百姓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应该理性诉讼,不要期望打官司可以得到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由于老百姓对赔偿的标的提得过高,导致诉讼费高,律师费高,往往赢了官司也得不偿失。
法官支招:对患者而言,适时收集证据可得到对自己有利的审判结果
封病历
患者对治疗有所怀疑的时候,应查阅病历,复印相关的材料。为了防止医院涂改病历,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封存病历,由双方签字盖章,以备将来给鉴定机关提供依据。
保留发票
保留自己手中的就诊发票和门诊病历手册,这种证据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
如果要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以及医院的过错加大了损害结果的存在和程度,就需要患者举证,这时候要需要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片子等,这些都要自己留存。
患者还要注意保留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器械费、死亡丧葬费等单据。
死者家属要同意尸检
如果人在医院死亡,家属要同意尸检,通过病理解剖才能找到死亡的真正原因。而时间长了,尸检也不能查出原因了,这样对将来诉讼的举证就会不利。
注:法院分析,被告的次数多并不说明这家医院的水平差。由于大多数三甲医院集中在北京,而全国四面八方的患者都涌在了北京治病,大的医院和专科医院的患者最多,自然,产生官司的几率也就越高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