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住房骗购家庭将公示
2014-02-11

北京自住房骗购家庭将公示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4-02-11

  新京报讯 去年供应2万套、今年又将供应5万套,去年下半年北京推出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10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了保证分配的公平和公正,自住房将采取六项公开,房源、申请、摇号、选房、违规处罚等将全部公开。同时,除了资格审核外,在办理房产证的环节也将复核相关资料,对虚假骗购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自住房分配和管理六环节全公开

  “保证自住房分配和管理的公正与公平,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近期研究制定政策,以及下一步在实践中加强监管、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的重点。”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表示,自住房将采取全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自住房分配和管理的六大环节全部公开。

  而对于通过隐瞒或造假等方式骗购自住房的家庭,除依法严厉查处外,还要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自住房还将实行“两项公证”。一是摇号全程公证,二是选房全程公证。开发商必须委托公证机关对摇号和选房过程全程进行公证,还可以邀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所有自住房项目使用同一摇号软件

  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自住房分配和管理的几个关键节点,住建部门也将加强监管。

  一方面将严格资格审核。对申请购买自住房的家庭,市住建部门将会同公安、地税、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住房保障部门也会对申购自住房的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的轮候资格进行复核,确保申购家庭符合规定。

  同时,自住房的摇号会统一摇号软件。市住建委经过多轮调研,借鉴北京小客车指标摇号以及保障房摇号的经验,组织开发了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所有自住房项目均使用该软件进行摇号,保证摇号的公平公正。

  此外,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自住房登记手续,也就是办理房产证时,将再次对购房家庭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核,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购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即使提供虚假资料参加了摇号并选中了房,到了办房产证的环节如果被查出来,一样无法办理房产证。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隐瞒住房状况等弄虚作假、骗购自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商要与家庭解除购房合同,该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且该家庭5年内不得在北京购买住房。

  自住房六项公开内容

  供地信息公开 包括全市自住房年度供地计划、具体地块土地出让情况等信息

  项目信息公开 包括项目名称、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

  申请信息公开 包括接受购房申请、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参加摇号家庭情况等信息

  摇号全程公开 开发商组织摇号必须公开,摇号结果须公示

  选房全程公开 开发商按照摇号顺序组织选房,要提前公告,选房过程须公开

  违规处罚公开 骗购自住房家庭,除依法严厉查处外,还要记入诚信档案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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