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精神应释放更大公共能量
2013-11-07

体育精神应释放更大公共能量

2013年11月07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备受瞩目的“奥运冠军孙杨无证驾驶事件”,在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拘留之后,昨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对孙杨违规违纪行为发布处理决定,暂停其国内外一切比赛资格、暂不参加国家游泳队集训。除了无证驾驶,处理决定中还提到,近期以来,孙杨目无国家法规,多次严重违反运动队管理规定,触犯了道德底线,背离了体育精神。

  孙杨终于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曾经创造的奇迹和荣耀,并不能为他的过错救赎。无论是法律的制裁,还是国家游泳中心的处罚,都清晰地表现出这样的姿态:法律面前只有公民没有明星;纪律面前只有运动员没有冠军。

  孙杨之所以会有今天的结局,有很大的原因,是其并没有以一个公民和运动员所应恪守的规则要求自己。沉迷公众目光宠爱,身份漂浮在空中,这种自负,极容易让其傲视一切、藐视一切,包括法纪。

  体育精神孕育的骄子,未必能培育合格公民。不少体育明星在法纪边界上的游走甚至僭越,已经投射出某种隐忧:当前的运动员培养机制下,也许能够高效地培养出竞技的能手,却忽略了培养守法公民的重要前提。这样的体育精神,无疑是狭隘的,因为它孤立于公共精神之上;而这样的竞技冠军,无疑是虚浮的,因为他脱离了公民身份的底色。

  长期以来,对于体育精神的理解,都是赛场上的胜者为王。在这种思维的熏染下,整个社会对国家运动员的关注,都聚焦在比赛的结果上。只要赛场获胜,其在私域和公域的缺陷和悖逆,似乎都是可以被宽容的。韩寒曾言“什么坛到最后都是祭坛”,脱离了公民身份的基础和职业的本色,神与魔之间,往往一线之隔。

  体育竞技作为文化、政治以及社会文明的组成,并不能脱离公共生活而独立存在。它蕴含的规则,应该包含在社会规则之内;它代表的文化,应该纳入到整体的文化体系之中;它塑造的身份,理应以公民身份为基底。但很显然,体育明星频频破坏规则、僭越法治,盖因封闭的体制和僵化的思维制造了体育精神与公共精神的断裂,成为孤立的所在。

  因为这种断裂,在国内体坛,利用影响力参与公共事务的体育明星似乎甚是少见,更糟糕的是,就连提升自身修为和履行一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变得极其困难。不少体育明星,除了在体育场上奔跑,就是在商业广告里奔跑,鲜见他们在公共场域发出声音。因为竞技场上的成功,他们享有更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话语权,却往往虚置了。

  体育精神从来不是孤立的精神,它应该步入更加开阔的公共领地,释放出更大的公共能量。而这种能量的释放,首先是让冠军们从做好一个守法公民、守纪运动员做起。当然,如果冠军们在守法修身的前提下,能够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奔出赛场,游出商业私境,投身公共领地,则是更高的价值实现。

  时言平(江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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