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国庆“首秀”市场反应
2013-10-06
旅游法国庆“首秀”市场反应

2013年10月06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0月6日电(记者张莺、张捷)国庆长假即将结束,在这个首次有旅游法保驾护航的假日里,旅游成了焦点。旅游法国庆“首秀”,市场反应如何?记者就此走访部分旅行社及消费者。

  2日,南宁机场的57名游客滞留事件在广西旅游“圈子”引发不小反响。记者了解到,这些游客本计划2日凌晨赴韩国旅游,由于旅行社送护照的车辆发生故障没有及时送到,导致游客滞留机场十余小时。最终,旅行社全额退款,并支付每人4000元赔偿金。

  对此,南宁中国青年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员说,这就是旅游法的“威力”。根据旅游法,旅行社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如果在前几年发生这样的事,旅行社一般会赔偿每人500元至1000元。”这位工作人员说,实力不雄厚的小旅行社一年若遇到两次以上这样的事件,很可能“倒闭”。

  旅游法给游客的保障初见成效,但从目前来看尚未改变旅游市场“惯象”。南宁市民韦丽今年国庆选择与朋友自驾游四川、云南部分景点。“旅馆房价无一例外涨价,街边小吃似乎也没了预期中的味道,因为人太多,老板只求多卖出去,不太注重质量。”韦丽说。

  南宁市多家旅行社表示,与去年国庆同期相比,出境游、短线游团费价格均上涨,但游客数量并未出现明显下降。虽然出境游团费上涨40%—50%,但南宁中国青年旅行社今年国庆接待的出境游客人数反而比去年同期增多。旅行社一销售人员称,出境游的最热目的地是泰国,人均团费涨至5500元左右,以前只要3000元。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厉新建认为,旅游法出台之后,企业的发展将更讲究战略性,更加强调企业的智慧和可持续发展。原来一些观光旅游品质较低的旅游产品,将被迫向更高端的休闲度假型的方向去发展,那些只顾眼前利益的企业将遇到更多困难。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