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旅行团”背后的内幕
2013-09-20

“低价旅行团”背后的内幕

2013年09月20日 来源:成都商报

    原标题:“低价旅行团”背后的内幕:带"购物团"前导游先交人头费

    行业内幕

    ↓ “负债”带团

    带一趟购物团,导游先交保证金、人头费,未出行导游便先“负债”

    ↓利润分成

    导游兰薇说自己带的一些购物团,一般是旅行社、购物点、导游(包括开车师傅)按1:1:1分成

   ↓导游收入

    导游王安说,她前段时间带了一个新马泰10日四飞游团队,每天从早到晚行程排满,“最终拿到手2000元左右。

    最后的廉价旅游季,成为导游最后的疯狂敛财季。18日,成都商报报道了10月1日新《旅游法》实施前,最后一个月“超低价团”火爆,导游疯狂拉客购物的现象,引起了读者关注。日前,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多名资深导游,为您揭示导游行业的内幕。

    新《旅游法》出台前,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并没有正式的员工聘用关系,只是一种临时性工作,利益则为分成的关系,“我们是边缘的,不属于任何机构。”一名资深导游说。

    一趟购物团,导游先交保证金、人头费,未出行导游便先“负债”。导游收入要看游客的购买能力。在几乎纯粹靠购物返点的“低价团”“零负团”中,导游不得不一次次把游客拉进购物点,当然,不可能每个团都“给力”,很多时候是一种“赌博”。

    领队感慨:

    带购物团每次都是一个赌博

    旅游行业内,不论出境游还是入境游,都有购物团与非购物团之分。

    有着12年导游经验的小英是成都2.2万导游大军中的一员,3年前小英拿到了领队证,从带东南亚团起步,逐渐尝试欧洲游,间隔中也做省内各线路地接,“每年差不多带25个团,6成为购物团。”

    “大多数旅游团都有购物。”据旅游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出境游以东南亚、港澳等线路的购物比较多,省内则以九黄、峨乐购物居多。

    带购物团也成为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小英说,在旅游行业,购物已是一种“明”规则,每条线路如何操作,每个购物点拿多少,每个参与者分成多少都在账面上。

    从带购物团开始,导游的“负债”之旅也就随之启动,因为要交保证金,再交人头费。保证金根据距离长短等决定,交1000元至数万元不等。人头费按照参团游客数量,交几十到几百元不等。“保证金是购物团与非购物团都要交的,人头费是购物团独有的。交这些钱就是为了约束导游,怕发生事情导游突然跑了。”小英说。

    在旅游行业混迹了10年的马领队感叹,“带购物团就是赌博,每次带团都是一次赌博,可能赢一大把,也可能输很惨。”带了近4年省内线路的导游兰薇说,一个20人的旅行团,如果每个人都不买东西或只买些小纪念品,那么导游这趟肯定亏得厉害;只要有几个人买了高价东西,导游这趟的收入就有了保障。“我身边有不少导游,一趟省内线路下来,亏几百块也是常见的。”兰薇说。

    旅游利益链

    导游是核心购物利润一般三方分成

    为何有这么多的购物团?小英说,购物团是因为游客报团主要看价格,市场就以低价竞争,一趟九黄线三天汽车团只收四五百元,那么多景点光门票也要这个价格,所以从旅行社来讲,只能靠购物赚钱,导游更是如此。

    导游是整个旅游利益链的核心,旅行社、购物点乃至开车师傅的收入都是从游客购物中出,“自费项目只是一点补贴,不是最主要的。”小英说。兰薇说自己带的一些购物团,一般是旅行社、购物点、导游(包括开车师傅)按1:1:1分成。

    导游王安说,她前段时间带了一个新马泰10日四飞游团队,每天从早到晚行程排满,“最终拿到手2000元左右。”她算了笔账,这趟新马泰旅游团,每人团费为6300元,去除成本,团费的利润也就几百块,“因为对方地接社是没要成本的,他们也是靠购物拿提成。”团队约20人,粗略算来,平均每个游客大概买超过300元的东西,就能让这趟旅行的各个利益环节都受益。

    边缘大军

    无社保无合同导游自己买保险

    成都商报记者采访的资深导游中,较为勤快、收入较高的,每年可以拿到手8万左右,其余的在6万左右。

    常年无合同在身的导游们还要负担自己的各类保险、交通费、通讯费。前段时间,王安刚买了一份意外险,“买得比较高2000元,毕竟每天都在飞来飞去,在车上爬上爬下。”王安说,她的社保是每月交800元,在导游中算比较高,很多人只交600元。

    兰薇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带低价团的导游吃住水平都很低,晚上甚至打地铺、睡车里,“也是为了省钱,另外很多旅馆不给导游提供住宿。”

    “我们是边缘的,不属于任何机构。”一名资深导游说,有资质的导游挂靠在导游服务公司,只有挂靠在这类公司才不是“黑导游”,每年缴纳200至300元不等的服务费。不过导游服务公司对其管理较为松散,主要负责辅导导游证的年审以及培训等。

     心声

    “游击队”导游大军盼转正:

    成为旅行社一员

    领了工资交了保险才有归属感

    按照新《旅游法》,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对导游兰薇来说,她反而觉得是种“解脱”,带非购物团收入构成简单,每天几百元不等的服务费,初级300至400元,中级每天500至600元,高级则800至1000元,境内外差距不大。

    导游小英的想法也是如此,她对成都商报记者说,带非购物团才能体现一个导游的价值,更能感受到工作的乐趣。

    此外,按新法,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这也是导游们最期待的,他们都希望能够成为旅行社的一员,“领了工资,交了保险,我们就有了归属感。”小英说。(成都商报记者张舒)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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