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污染源信息9月起公开
2013-07-18

各地污染源信息9月起公开

2013年07月18日 来源:新京报

  环保部近日下达通知,要求各地方环保部门从9月开始,公布国家级和省级控制的重点监控企业的排放数据等信息,其中包括每日排放量的自动监控数据。

  需公布31项具体信息

  环保部网站昨日公布《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第一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这也是环保部分批制定公布信息目录的第一步。

  根据最新通知,各级环保部门要从今年9月开始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其中如自动监控信息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公布。

  通知明确了需公开内容,其中有八大类31项具体信息,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

  环保部明确了信息公开主体,即为各级环保部门。根据“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公开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北京六企业已公布数据

  今年3月,环保部已公布了国家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名单上有超过15000家企业,涉及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重金属、养殖五大类。在正进行公示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明确要求企业履行自行监测的法定责任,同时也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建立统一的公布平台,企业通过环保部门的平台公开监测信息。

  北京市环保局此前印发通知,要求北京83家国家级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在11月底前主动公开监测信息,上月底,包括燃煤电厂和石油化工企业在内的六家北京市国控企业在各自网站上公布了监测数据,市环保局网站上列有链接。

  对话

  “政府部门不能踢皮球了”

  新京报:你怎么评价环保部就污染源信息公开的要求?

  马军(民间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我们看到了很多内容,有整整31项,较为全面。我们之前给各地方进行污染信息公开程度评价时,曾经列出了行政处罚、强制清洁生产、排污费、环境执法、限期治理等指数。现在看,这些要求和我们所呼吁的都很接近。希望污染源信息公开是全面的、及时的、完整的、用户友好型。

  新京报:你觉得公布信息的主体应该是政府还是企业?怎么理解“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

  马军:根据现在的通知,就是要求环保部门有责任进行公开。之前,有很多部门,包括环保部门中的不同处室都愿意获取这些数据,但到了要公布的时候就踢皮球。现在这条原则就很清楚了,谁获取了这些信息,就有责任公开,就环保部门而言,可能多数情况下是办公厅接收的信息,那现在就要负责信息公开的事情。

  新京报:你觉得这些信息公开了之后,会带来怎样的改变吗?公众和环保组织该如何去关注这些数据?

  马军:有了企业的排放数据后,如果有不良记录,在采购、信贷、上市、兼并、扩张等方面会给它带来不同方面的影响,这也是对污染企业形成压力。

  我们从PM2.5数据公开上已经看到,信息公开产生了雪崩效应,通过信息公开,问题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大家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了。污染源信息公开也是这样,只有公开了之后,大家才能识别污染源头在哪儿,推进减排,毕竟只有减排了,才有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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